作者:
m4tl6 (yuyu)
2016-12-11 08:02:19挺同一直著重在“人權”不能用公投決定,先不說婚姻跟人權有啥關聯,就算是人權好了,人權可以沒標準的嗎?言論自由算不算人權?那恐嚇、妨礙名譽、公然侮辱等罪…算侵犯人權嗎?人身自由算不算人權?那設定領域禁止進入(軍區、住宅等)算侵犯人權嗎?“人權”本來就會因時地人而有所限制…獨裁國家由政府說了算(國際頂多譴責不然還能怎樣?別太天真了!),民主國家有人民共同決定哪裡有問題?
作者:
rokky (彰)
2016-12-11 08:05:00現在去戶政登記結婚,每一對都要等2000萬人民投完票才可以生小孩也要問問胎內小孩出生的意願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6-12-11 08:07:00我們來公投決定基督教算不算邪教好了。
作者:
jam42207 (komna)
2016-12-11 08:07:00r大好激動呢 理性勿戰哈哈哈
支持誰愛誰 誰結婚都要ivoting 婚姻家庭全民決定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6-12-11 08:09:00當然,也可以公投決定神父可不可以結婚。我們也可以公投決定基督教會的教義是否符合時代潮流。甚至,我們也可以公投決定誰可以當牧師。或者,公投決定關公要不要放到教堂給信徒禮拜。也可以公投決定,基督徒該不該拜偶像。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6-12-11 08:15:00我們要不要也公投決定,基督教的十字架應該換成別的符號?
你在自打臉嗎?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就是侵犯你的人格權呀
作者: poke (傑明) 2016-12-11 08:24:00
這就是秀下限
作者:
luckyBF (科科)
2016-12-11 08:31:00公投聖經要不要出個台灣版好了
作者:
chrisnt (那個夏天)
2016-12-11 08:42:00同志邏輯最錯亂的就是 他們以為反它們的只有宗教....看看上面幾個人就知道了
作者: qazbamboo 2016-12-11 08:50:00
恩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09:30:00所以同性戀是犯罪行為嗎
作者:
luckyBF (科科)
2016-12-11 09:36:00我為宗教的看法錯誤感到抱歉,但目前看到反方最好的論點只有宗教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