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10:02※ 引述《n91324 (不丹)》之銘言:
: 這兩天很夯的婚姻平權短片
: 強烈推薦 沒有冷場 幾乎每段話都是重點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PGqEDG7HUw
看完影片,先說結論只有八個字:可以理解,無法諒解
個人建議直接從12:58開始看就可以了
: 有些人可能懶得看 我做幾個重點整理:
: 1. 關於婚姻
: 舉出許多例子說明
: 古今中外 婚姻的形式與價值根本超多元的 一夫一妻制根本不是傳統
: 就連台灣也是到1985年才正式實施一夫一妻制
: 從這裡就可以知道 反同人士眼中的婚姻價值是多麼的狹隘
: 如果有所謂的婚姻價值 那便是它能夠不斷發展出新的形式來豐富人類社會
-影片名稱是婚姻平權(Marriage Equality), 結果影片一開頭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影片中寫成marrige 我查不到意思
-婚姻平權應包含LGBT+I(Intersex),為什麼影片裏大部分只講到G族群的
演進史(連L都很少提到),那Bisexuls/Transgender/Intersex怎麼辦?
-不知道什麼是Intersex的,請自行Google.只能說那是比LGBT更少數的一群
但按照影片旁白的說法,我們必須要誓死捍衛任何族群的結婚權利
-影片2:55左右,旁白說根據研究,將近1200個社會中有85%的社會是允許
存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或同性配偶制,結果只舉了兩個非現代社會的例子
一個是美洲原住民社會的雙靈人(要雙修?)及一個非洲部落為了確保家族財產
而且還得要不孕的女生才能同性結婚,這跟愛有什麼關係?所以同性配偶制在
85%中到底占了幾%?允許存在等同於同性結婚嗎?
: 2. 關於家庭
: 統整近30年來具有可信度的研究後
: 同性戀家庭的孩子心理發展 性別認同 社會關係 跟異性戀家庭的孩子一樣好
: 影響孩子的關鍵根本不是雙親的性別和性傾向 而是情感穩定度 經濟 對孩子的關懷
: 還有學者發現
: 同婚家庭的小孩因為從小就知道存在不同性別組合的可能性
: 更能不受限於男女刻板印象 在人際交往上 更能開闊的對待別人
-從影片4:00開始,內註已經說明在2012年某學者的研究因抽樣問題,在學界內已
不被採用
-然後旁白試著用哥倫比亞法學院在今年(應該是2016年)統整這30年來的
74項研究來說服觀眾?是74項喔而且今年才統整的喔!
不過如果是英國做的,我就相信
-相同疑問,除了L/G之外那B/T/I族群能領養嗎?
: 3. 關於宗教
: 個人信仰不應該干涉國家法律 把聖經當作反對法律制定的理由是很危險的
: 美國南方還曾拿聖經當作支持奴隸制的理由
-影片裏很多時候也拿聖經的內容來說服觀眾應該制定法律呀
恐同的人應該不會只有基督教和天主教吧
-美國林肯廢除黑奴制度,印度甘地推翻階級制度,然後呢?
歧視還是一直存在呀,有改善嗎?
-同性婚姻入法,歧視就會消失嗎?如果是因為不想再被歧視而要求入法
那是倒果為因。如果說要求平權,請不要用同性婚姻入法當做訴求
請改成 Legalizing All-gender Marriage(全性婚姻,敝人自創的)
-影片9:00處,內註也指出恐同心理的因果關係變項過多,至今仍有
許多研究上的困難,旁白的內容根據內註的說明應該也只是拿2008/2009年
某些學者的報告來加以闡釋
-再說一次,如果是英國研究我就相信
: 4. 結論
: 在自由民主的社會 即使我們信仰不同的婚姻價值
: 也必須在無數個高度差異的價值體系間學習如何尊重彼此
: 你可以不同意同性婚姻的價值 但你必須誓死捍衛同性結婚的權利
: (就像我完全不認同部分反同婚的智障言論 反智邏輯 仇恨言論
: 但我誓死捍衛你有發表這些言論的權利 我絕不會訴求國家要禁止你發表這些言論)
: 反同婚的怎麼看待這部超強的婚姻平權短片?
-看完影片,只能說這個旁白只從同性的觀點去說服觀眾就已經夠偏頗了
為什麼我還得要"必須"&"誓死"捍衛同性結婚的權利?
-連不恐同的我都說服不了,我不太相信那些恐同觀念根深蒂固的人看了影片
會有多大的改變。只是加深彼此之間的對立罷了。
-影片裏介紹的電影不是沒看過就是跟同性婚姻沒什麼關係
(白馬非馬,支持同性不等於支持同性婚姻),如果要用電影來說服觀眾
個人是比較推薦李安的"囍宴"
-有人可能會想為什麼是建議從12:58開始看,而不是從12:50看?
因為婚姻平權不是只有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而已!
請注意看12:58開始李茂生有講過任何有關同性的字眼嗎?
只能說不虧是學法律的
-最後一個小疑問,假設同性婚姻入法真的通過,那出國需要辦簽証的時候,
到底是要忠於自己的意志勾選適合自己的性別呢?還是像很多人一樣就算
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還是只能乖乖的辦台胞証。真的該必須誓死捍衛的
時候,到底有幾個人會站出來?
作者:
GSHARP (Mr.Q)
2016-12-11 09:12:00why so serious?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6-12-11 09:13:00麻煩您先了解議題再討論,就不會有"勾選適合自己的性別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11 09:13:00待會狂甲部隊就會來噓噓了...先幫你推推☹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6-12-11 09:14:00"的問題產生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4:00你要不要直接去問李茂生啊
作者: akobe 2016-12-11 09:14:00
既然是雙方~~不以性別為限制,那應該都可以收養吧
現在雙方都是講自己想聽的啦 什麼研究數據都是找有利的所以提到研究的部份看看就好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1 09:15:00還沒崩潰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5:00挺同方研究數據是找正確的,反觀反同方淨胡扯你的問題根本胡扯真的問題是拒絕進入婚姻者的權益
作者:
dafuhaw (大富豪)
2016-12-11 09:16:00我挺同的都不能接受這片了 不過你們喜歡就好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6:00而不是lbt 族群的權益
推 激烈的挺同派無法正視其他意見 只會把人打上恐同標籤這跟護家盟沒啥兩樣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7:00lbt也需要同性婚姻喔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12-11 09:17:00性別認同跟性傾向沒有掛鉤。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8:00你自己不會去拉板跟 trans 板看喔
作者:
dafuhaw (大富豪)
2016-12-11 09:18:00你們不要找20幾歲大學生 去找30歲以上的 或對文化史有深入研究的 就知道這影片論點問題很多
作者:
ffhh (冰封雪藏的火熱)
2016-12-11 09:18:00垃圾爛片用一堆話術&只提少部份有利實情 架空大部份不利事實
作者:
dafuhaw (大富豪)
2016-12-11 09:19:00說真的多到講不完 真的有興趣聽就去找專門研究文化史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19:00別鬼扯啦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12-11 09:20:00歧視沒辦法完全消除,所以他們繼續當法律弱勢?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20:00就拿到檯面好好談
作者:
dafuhaw (大富豪)
2016-12-11 09:21:00反正大家都已經這麼肯定這片了 我也沒興趣多講
作者:
ikuman (be together)
2016-12-11 09:21:00?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21:00這一篇居心險惡想離間lgbt 族群耶因為是根本拿不出來吧尤其收養問題,現行法規所有單身者都可以收養lgbt 族群早就可以收養小孩了在那邊質疑那個族群沒辦法收養根本沒讀書
作者: timo112 (海灣之風) 2016-12-11 09:25:00
影片內容偏頗 +1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27:00我是沒研究呀,我只知道有LGBT+I,appoo那請問intersex呢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30:00intersex 如何?
作者:
ayokayok (Simon Wu)
2016-12-11 09:33:00噓你嗆林肯和甘地,奴隸制廢除還不叫改善? 就是你這種看法,歧視才繼續存在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35:00appoo,同性婚姻允許B/T/I可以和LGBTI其中任一個結婚嗎?
作者: ethanch 2016-12-11 09:36:00
但研究數據欸,老實說挺同方較謹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36:00wtf你自己在重述你的問題三次為何不行?你知道台灣法律目前不存在無性別嗎?我覺得你的問題都莫名其妙同性婚姻是來解決平權問題而不是萬靈丹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39:00如果可以,那就不叫同性Same-Sex婚姻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39:00為何不是?你講的btl 在法律中都只有男女性別可以選擇所以,只會有兩種情形,同性婚姻跟異性婚姻保障非異性婚姻的,就是同性婚姻你知道中華民國有個判例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42:00平權問題就是最終問題,如果同性婚姻不是萬靈丹,那有何用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42:00異性結婚後,男方變性成女人,婚姻關係仍然有效為何不是萬靈丹就沒有用?他還是有療效啊最大的問題就是為何法律要區分男女啦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43:00不要那麼自私只講LGBT, intersex不是人?
作者: akobe 2016-12-11 09:45:00
已經破除性別的限制了~~自然LGBTI結婚都不以性別為限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46:00intersex 根本不是問題啊intersex 目前的醫療做法是成年後可以再選擇一次性別
作者: akobe 2016-12-11 09:47:00
所以直接在民法改比較符合保障所有性少數~~專法反而奇怪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1 09:47:00如果他剛好是喜歡異性,老早就有保障了那如果他喜歡同性,那個同性婚姻的確可以保障他啊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51:00appoo這樣不行喔,就像我還不是完全了解LGBT
我覺得你要質疑研究的話,如果可以,最好把研究翻出來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52:00我為什麼要把研究翻出來,2012年的都可以不被採用了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54:002016年統整的,可能明年就有人推翻了,重點是才74件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09:55:00現在想飛的不是我呀,是影片自己下的結論。請把影片看完幹麼叫我看啦,我不支持又不反對。去叫那些恐同的人看啦
搞不好明年就有人推翻相對論了...這種講法有意義嗎你可以當成長知識啊XD如果正方有74項研究,反方卻找不到那麼多,你不覺得就算我們用再保守的態度下去看,也應該傾向相信正方嗎?一項兩項你說可能有問題我還相信,74項真的太扯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10:03:00你的說法不正確喔,應該說目前為止在30年來所統整的74項研究結果是對同性領養有利的而且我本來就覺得這研究沒什麼用,同性領養本來就是極少數的少數,但知道有人要來做研究了,你不會力求表現嗎?
同性戀領養不只會被拿來做研究,還會被保守派拿放大鏡檢視,所以我想同性戀者會傾向力求表現是很正常的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10:08:00那就對了,你洗澡都有人拿放大鏡檢查了,你會不敢洗乾淨嗎
既然這些人會力求表現,那他們一定會付出更多心力所以說我們都同意一樣是領養小孩,同性雙親會更有動機努力照顧收養子女嗎?這樣的話那就好
作者:
samusu (真的老了!)
2016-12-11 10:11:00都說不用說服我了,我又不care。我的重點一開頭就寫的很清楚了,這個影片只能自嗨用。我都不恐同了,這個影片不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