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goma (兩津)》之銘言:
: 同性戀本來就是特殊族群,不是嗎?
: 我從絕對尊重並接受修法保證其婚姻權,
: 到現在覺得厭煩挺同團體,從何而來?
: 同性戀覺得自己長期被歧視,要求要平權,絕對是對的!
很好
這是共識的開始
: 而台灣現在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高,
: 很多人只是單純反對同性戀婚姻,並不反對同性戀團體的相愛。
很好
所以同性可相愛
那為何會被反對結婚?
正常的戀愛
都希望能有婚姻來相守到老
為何同性戀結婚要被限制?
為何會被同意他們可以相愛
卻不能結婚?
原因就是同性戀被反對的人認為
同性戀不是一般人
這就是歧視的開始
: 但LBGT團體有沒有想過自己本來就是少數族群?是異於多數常態的一群人?
: 還是你們針對我上面那一行話又要說我歧視呢?
是的
基督教是少數人
是異於常態的少數人
可是我們也包容他們
甚至容許他們到處張貼
天國近了悔改信耶穌
這些標語
(是會被罰錢
但好像沒有罰過)
如果我說
基督教可以自己禱告
但不能懸掛十字架
不能過耶誕節
只能過行憲紀念日
你覺得這是不是歧視?
: 同性戀團體扣除不能結婚之外的權利難道都被剝奪了嗎?
剝奪結婚權
就被剝奪很多權利了
繼承、收養財產等等
: 某A是同性戀,他除了不能跟自己的伴侶結婚,其他的權利都已經消失了嗎?
: 沒有。
有
這就是你論述的盲點
你只看到你想看的
你沒看到跟你不想看到的
才是問題的重點
: 現在台灣傾向於另設專法讓同性也可以結婚,
: 無論是不是專法,同性的婚姻即將在台灣被承認,這樣到底歧視在哪裡?
那我們也來立個基督教信仰法
規定基督教徒應該如何信仰
完全都根據聖經
完全都是基督教教義
但只要不遵守的基督教徒
就要下地獄(這也是教義)
你覺得這有沒有問題?
你一定覺得
他要信基督教關我們什麼事
他高興就好
對
他們要結婚
關我們什麼事
他高興就好
那你在反對什麼?
: 公務員、軍人、原住民、新移民、身障人士、未滿18歲的兒少,他們也都被歧視了嗎?
你知道這些人為何有立法嗎?
是因為他們身分的差異
基於保護、基於加重責任
特別立法
重點是
這些特別法
給予這些人更優的保障
例如
公務員有貪污會罰更重
但卻保障他們的職業
給予他們特別的保障
你如果願意
同性戀有更優於一般人的保障
立專法
同性戀也會歡迎
但現在立專法
只是讓同性戀有不同的婚姻
甚至限制很多包括收養等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
為何要限制
如果立專法不限制
不會要有特殊規定
納入民法一體適用是最好的
而且法律競合的情形會少很多
問題會簡單很多
(請你替法律系考生著想一下
他們要背的法律太多了)
請問
你覺得那樣是符合你的想法?
平等又不差別待遇
那何必立專法?
: 不要再瞎扯淡說什麼「法律沒有父母字眼,不代表你們失去父母了啊」,
: 為什麼我們這些「沒有」侵害同性戀的人,
: 要接受原先的「夫妻」「父母」改為「配偶」「家長」這種無法辨別性別的詞彙?
你現在就是用家長跟配偶呀
請你看你的身分證
你在憤怒的就是你現在的情況
法都沒修
為何你現在才在憤怒?
你為何現在才會覺得用配偶不好?
這種情緒你是從何而來?
非常難以理解
當你自己的論述的差異點
竟然是你已經接受了幾十年
你從來不覺得不好
現在經過基督教的宣揚
你竟然就覺得不好
為什麼?
: 我們沒有侵害同性戀,為什麼我在法律上的保障變成這樣?
你的保障有受到什麼影響?
完全沒有呀
為什麼你會覺得你受到影響?
你可以結婚
只要你願意對方也願意
你可以離婚
只要你願意對方也願意
你可以要你小孩叫你
爹、爸、父親、家父
如果你是女生
你可以要你小孩叫你
娘、媽、母親、家母
法律都不會管你
你在生氣什麼?
完全沒有影響的事
你為何這麼在意?
: 我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不想法律上的稱呼他們變成「家長」,
現在就是這樣呀!
你在氣什麼?
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呀!
法律上的名詞甚至是
直系一親等
你覺得有人會要你這樣叫你父母嗎
如果沒有
為什麼你會覺得以後
會有人要你這樣叫你父母?
: 只因為你們同性戀無法成為一般的「父母」、「夫妻」,就要求我們也要跟著變!
你沒有變呀
為什麼你覺得得你會變?
別人告訴你的?
誰?為什麼他要騙你?
為什麼你會受騙?
你要不要先去知道這些事?
: 人權是這樣被使用的嗎?去修「正」多數人的原先的法律保障?
: 專法到底迫害你們什麼了?通過了台灣就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可以同性結婚的地方,
: 互不傷害,互相尊重,
: 等到時機更成熟了,機制更健全了,再來談根本的民法修正,有什麼不可以???
上面回答你了
: 挺同團體把「人權」握在手裡當武器,
: 把「彩虹」定義為自己專屬的象徵,霸道的行徑還要求別人不能生氣?不能反對?
你可以反對
可以不贊同
可以生氣
可以做任何你想作的事
但
請告訴大家 為什麼
你的理由可以很直接
例如
你討厭或是歧視同性戀
你信教
教義規定不可以讓同性戀結婚
只要你講出來都好
而不是講一些讓人匪夷所思
講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
例如
你反對改變的事
根本不會改變
而且現在就是這樣的情況
你覺得別人難以理解你
你
理解你自己了嗎?
: 我說句非常沒品的,
: 你們喜歡的明明就跟自己一樣的性別,憑什麼使用彩虹?
: 彩虹象徵族群?為什麼只能象徵同性戀族群?
: 同性戀在台灣已經逐漸不是弱勢,那是好事,
: 可是反過來霸凌反對的人,那就是非常可惡的事情了!
當他爭取的是
他缺少但你擁有
而給他不會影響你
你卻反對給他
他的爭取就是正當的
反抗你的反對不叫霸凌
反而
你的反對才是霸凌
你覺得
誰比較可惡?
還是別人
或者是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