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與領養不可併談 心理師:完美家庭不存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6-12-14 07:57:42
同婚與領養不可併談」 心理師:完美家庭不存在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1640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接觸收養機構與準收養父母的工作者在臉書上
針對日前一名公衛學者投書蘋果,認為同婚者不宜領養小孩一事提出4大點
做出解釋,認為同志家庭與領養本就是兩個不可混唯一談的議題,領養孩子
不該成為反同婚的理由。
一位心理諮商師在臉書上發文駁斥「因為同婚通過,同志就可以領養孩子,
所以反對同婚」的理論,以領養孩子須經過層層審核,同婚家庭與異性戀家
庭領養標準都是一樣嚴格的、單身也能領養孩子、出養機構審核養家是以
「孩子利益」為優先考量、領養與父母性向無關等4大點進一步做出解釋。
該名心理諮商師認為,若是不孕症父母與同志家庭以相同立場與心態求助出
養機構,明明是一樣的心境,那為什麼同志必須被放大檢視?目前單身者也
能夠領養小孩,如果以「同志養出同志」、「孩童須在一父一母的環境下成
長心理才會健全」來看,是否一併歧視了單親家庭?強調「世界上並沒有完
美的家庭」,養父母可領養與否,一切都必須依照孩童利益做最優先考量,
而不是父母性別。
最後指出:「若社會相信單身者可以領養孩子,並且把孩子照顧好,且不擔
心單親如何教育出身心健康的孩子,那為何會擔心同性雙親會造成孩子的心
靈創傷,或是沒有領養孩子的資格呢?」,直指同婚與領養混在一起討論根
本就是個「假議題」,兩者是沒有絕對關係的。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6-12-14 07:58:00
我要領養正妹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14 07:58:00
萌萌:我說存在就存在 請不要破壞完美家庭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12-14 07:58:00
屎甲要開始肉搜這個心理師了
作者: zeldeo (咩兒羊一隻)   2016-12-14 07:59:00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00:00
這番話已經客氣了 單身(甚至有伴侶)的同志結果可以收養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8:00:00
這早打臉反同很多次了 反的還不醒
作者: CCNK   2016-12-14 08:00:00
完美家庭,家暴姦女兒這樣?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01:00
從這角度看就知道從收養反過來抵制修民法多奇怪…
作者: CJhang (Civil Jobs)   2016-12-14 08:01:00
萌萌身教超級棒 身心靈洗滌
作者: banbee100 (BB)   2016-12-14 08:01:00
誰說不存在, 黑人老大和歐陽妮妮的家庭多完美啊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6-12-14 08:01:00
可是瑞凡,現在的修法涵蓋在內誒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12-14 08:02:00
這篇文章是在打反同的臉吧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4 08:02:00
萌萌崩潰
作者: dodonpachi (CuLiZn)   2016-12-14 08:03:00
「不贊成領養就被批 果然是彩色恐佈」
作者: momo1244 (亞洲廢文王-廢文界宮本武)   2016-12-14 08:03:00
教主不要開低音號上來推文
作者: derayxu (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   2016-12-14 08:03:00
因為歧視,不應該但他確實存在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4 08:03:00
萌萌都不看內文的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6-12-14 08:04:00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6-12-14 08:05:00
肥宅想領養小正妹其實社會也不相信單身可以養好小孩 不信去領養看看 評分
作者: hahaccu (靠臉吃飯的小魯)   2016-12-14 08:07:00
甲甲霸凌準備開始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6-12-14 08:07:00
一定很低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6-12-14 08:07:00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08:00
論點被打破不代表霸凌。
作者: pointa (偌痕~*)   2016-12-14 08:09:00
不孕夫妻是因為生理疾病才生不出小孩去領養,那同婚呢?是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4 08:09:00
難怪萌萌都搶得到前幾樓,原來是不看內文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09:00
這是一個奇怪的地方 沒人特別反對單身領養(雖然真的要
作者: pointa (偌痕~*)   2016-12-14 08:10:00
承認同婚是病當然可以相同立場~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10:00
領養在資格上也偏難) 可是同婚領養就反對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4 08:10:00
萌萌要開始製作挺同心理師的名單了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6-12-14 08:11:00
我看美國影集 單身領養的難度比同婚領養還難 除非你本身是這小孩的姑姑之類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08:12:00
早就打臉不知道幾次了,可是反同婚就是要扯在一起談才能反對啊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8:12:00
104年還是有10幾位單身收養申請成功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12:00
反方論點要提出之前麻煩先自我檢驗一下吧? 現行收養
作者: love38d (love38d)   2016-12-14 08:13:00
單親是不得已的,同志領養可以選擇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13:00
有限定生理疾病?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13:00
難度(審核機制)可以慢慢討論 目前都是直接否定同志收養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14:00
這樣不就等於是告訴同志 你單身領養後就不能結婚?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14:00
然後單身可以收養的前提下拿不孕症當理由還是狀況外吧 XD
作者: john30110 (gid5566)   2016-12-14 08:14:00
我才不要兩個爸爸,哼!
作者: giselleii (綠茶)   2016-12-14 08:14:00
先確認這名心理師是不是同同,再來評論比較好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15:00
不 真正怪的是可結婚不能領養 會變成想要小孩的同志不結婚那才會是一個非常好笑的法律設計
作者: s3926293 (麥麋鹿)   2016-12-14 08:15:00
同婚不能生小孩不是因為不孕 是因為兩顆卵子 或是兩顆精
作者: giselleii (綠茶)   2016-12-14 08:16:00
很多人打著專業招牌,其實是替自己謀福利
作者: s3926293 (麥麋鹿)   2016-12-14 08:16:00
子不會變成受精卵 夠精闢了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08:16:00
單身同性戀早就可以領養了,跟同婚完全沒關聯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16:00
是啊 等於叫同志鑽漏洞不結婚來領養 對社會有比較好?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08:17:00
反同婚的是不識字嗎?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19:00
所以我就覺得 要嘛那些人就提修法 廢除單身領養 改成
作者: hinghtlimit (道無)   2016-12-14 08:19:00
重點是現在同婚的修法裡面包含領養啊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6-12-14 08:19:00
屁精認為自己最完美,屁眼約大越高尚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20:00
重點是反對的人要去提案禁掉單身可收養 才沒有邏輯問題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21:00
生理男+生理女的唯一限制 不然單身可以卻反對同婚
作者: hinghtlimit (道無)   2016-12-14 08:21:00
至於那些說單身同志可以領養的,這代表現在的法律沒有考慮到這塊,感謝提醒
作者: a28200266 (陣雨)   2016-12-14 08:22:00
3F是沒仔細看嗎?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12-14 08:22:00
這篇數據真的最佳佐證#1OK3Cwht (Gossiping)
作者: penril0326   2016-12-14 08:22:00
3樓到底有沒有看文章啊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22:00
要提醒的話 順便提醒你 假結婚一直都存在…要禁禁不完?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6-12-14 08:22:00
的領養 這樣還說不該扣恐同帽子 不是很奇怪?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23:00
所以家長的性別或數量對於小孩的影響到底在哪?如果家長性別與數量對小孩並無影響,有影響的是社會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08:25:00
那恐同是要取修改領養法,禁止單身領養喔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25:00
歧視,那這樣應該是消除歧視,而不是禁止收養。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26:00
很多反同論點荒謬在 同志選擇偽裝就能達到目的 想不想而已
作者: ethanch   2016-12-14 08:27:00
單身就可以收養,萌萌一直鬼打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8:27:00
現在選擇讓大家看見 接受社會檢視 反而一堆人說不行 XD
作者: f17orget (桑妮)   2016-12-14 08:29:00
養 都養
作者: ethanch   2016-12-14 08:29:00
我一直看不懂同志一直霸凌別人是什麼意思?旁觀者只看到護家盟一直栽贓他們
作者: s10910chris   2016-12-14 08:31:00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6-12-14 08:37:00
要當甲為什麼還要孩子?都知道不可能自己生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4 08:37:00
為什麼不孕症還要孩子?都知道不可能自己生了同樣的論點如果放在類似情境下會很荒謬...那恐怕就是有問題的論點。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6-12-14 08:41:00
所以承認甲甲家庭不好囉?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12-14 08:41:00
完美家庭不存在,所以?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8:42:00
就是要反也別拿什麼收養小孩來反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12-14 08:43:00
要嘴也是要嘴社會文化下的其他眼光,嘴個家庭沒屁用
作者: godofmoon (月夜)   2016-12-14 08:48:00
沒錯!假議題就是要混淆眾人以為男女傳統家庭才是正道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6-12-14 08:48:00
不准同婚者領養孤兒 不代表孤兒就會被異性戀家庭撫養
作者: evelyn8932 (拇指小香腸)   2016-12-14 08:49:00
依然不會聽懂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6-12-14 08:49:00
更多的孩子就是從此在孤兒院長大而已如果孤兒能選 大多人寧可被同婚家庭撫養 也不想留
作者: cc9i (正直與善良)   2016-12-14 08:49:00
簡單說 可以反對 但別拿小孩家庭...當理由
作者: loui123 (讓我們享受這一刻)   2016-12-14 08:53:00
沒做成長輩圖。 失敗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6-12-14 08:53:00
同志就是不一樣啦,死不承認。
作者: jake255121 (微花猴傑)   2016-12-14 08:55:00
推,但這篇新聞也過不了那些人的過濾泡泡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6-12-14 08:59:00
幫反同的腦袋QQ
作者: ROBrandenbur (隨便)   2016-12-14 09:05:00
有智障連文章都看不懂 就在那邊自嗨 可憐反正kmter的智商那樣就很厲害了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6-12-14 09:18:00
只能說ㄧ般人心理的偏見還是主要因素
作者: st2913sbck (JRAVE)   2016-12-14 09:18:00
完美家庭不存在 但必須避免最不完美的家庭
作者: Rayio (Ray)   2016-12-14 09:28:00
QQ
作者: aa708 (aa708)   2016-12-14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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