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2-14 11:22:12懷疑的人只是比較有常識
人的死亡約略可以分成自然死亡、意外死亡、加工死亡(自行加工or他人加工)
醫師只能就在醫療院所自然死亡開立死亡證明書。
連在家自然死亡的百歲長者,依例也是要通知檢察官相驗後才能開立。
年輕女性無過往病史在家突然死亡,那個醫生敢開自然死亡的死亡證明書?
這種的送來急診,就報警了。
沒有死亡證明書 殯儀館敢收? 那殺人犯想一堆方法滅屍是頭腦壞了是不是?
交給殯儀館火化不就好了?
整個故事編得那麼爛 偏偏要信 還罵別人沒同理心 左青真得很脫離現實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5-12-14 11:22:00
哈哈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12-14 11:23:00你恐同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12-14 11:23:00重點是10遊行13號就火化了,當別人是白痴嗎?
作者:
CYL009 (MK)
2016-12-14 11:23:00不要恐同啊 現在外面很可怕的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6-12-14 11:26:00愚蠢卻勤勞 超貼切哈哈哈哈
作者:
rv0918 (Lee)
2016-12-14 11:26:00左青平常都在管外面的事啊 我不信自己家裡沒有辦過喪事 這種事都不懂
所以說我家長輩當初堅持不回家 就是怕家人等檢察官麻煩很多人一生也沒有為家做過半點事情 全靠家人坦 當然不懂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12-14 11:30:00
誒 你74哦
作者: drigo 2016-12-14 11:31:00
我想到我家樓上的獨居阿婆,今年年初除死在家裡,還是女兒回家後才發現,後來警察來了,過了幾小時才有葬儀社的來把屍體搬走......
在大醫院在快往生時 要跟主治醫生打好關係 死亡證明順利拿到手 才不會拖太久遺體被大醫院合作的葬儀社控制住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12-14 11:37:00
甲甲說的話,你敢反駁,你就是基督徒,你就是9.2...
自殺一定是要法醫、檢察官堪驗,釐清是否他殺後才會交回家屬辦理後事。就算是自然往生,也有行政相驗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2-14 11:42:00所有的自殺都必須存疑 很可能是他殺 也算社會大學常識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2-14 11:43:00很可惜 左青的世界是奇特的烏托邦 常識不存在
動作而已,不代表人死了可以隨便自己處理。台灣又不是對岸,人管你怎死,先火化再說。跟醫院「合作」的葬儀社會搶先著蓋蓮花被,表示這人「道義上」歸我這家處理了,家屬不同意會被要求給點費用。這費用通常是葬儀社之間自己喬,不太會讓家屬知情。所以如果已經有屬意的葬儀社或十字教之類的家屬記得處理時強烈要求等自己的業者來運送,不然被搶先一步,通常就會得多一筆地下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