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奕凱 我沒有刪文 因為有人自殺是事實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2016-12-14 11:27:52
我認錯,因為無論最後有沒有完全穩合此事,所謂的已證實這用詞確實都不妥。
做為政治人物,我確實失職,這我認錯,是我自己的不對,被噓暴是活該。
目前的情況,在昨日已有人去報案,也找當事人求證後並轉給立委去處理。
警方在受理後調查回應確實有此事,但沒講是哪一個轄區,但已在偵查中。
在調查完以前不可能確定是不是因遭到監禁才自殺,所以轉貼的內容是當事人的鄰居講的,不應該在警察調查完之前擅自認定的事。
整個過程最多就是先有傳聞,再來只確認該當事人所講的人的朋友自殺,但是不是如轉貼那些原因,應等檢警辦完。
所以先前說已證實是我自認為的,但證據力確實不夠,這是我的過錯,在此也向大家道歉。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12-14 11:28:00
我比較想看到屍體,怎辦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6-12-14 11:29:00
ok 准了
作者: pujos (lks)   2016-12-14 11:29:00
廢文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12-14 11:29:00
xDDDD
作者: kuninaka   2016-12-14 11:29:00
退出政壇吧,專心當老闆
作者: CYL009 (MK)   2016-12-14 11:29:00
道歉文部是要版主同意嘛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6-12-14 11:29:00
政治人物?政治人物要負責不是要退出政壇嗎?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12-14 11:30:00
大哥 下次記得做好查證阿 不然又是便當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4 11:30:00
你只是個落選人 不是政治人物 謝謝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12-14 11:31:00
好吧 推道歉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4 11:31:00
阿不是很嗆..說大家都冷血的只是想看到屍體 ??
作者: nick510919 (Nicholas)   2016-12-14 11:31:00
說確有此事?誰說的?證據勒?鄉民這麼好騙喔?
作者: cobras0321 (我是娜姐)   2016-12-14 11:31:00
道歉給推(疑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4 11:32:00
上面噓的id都好眼熟啊哈哈哈
作者: artpower (artman)   2016-12-14 11:34:00
唉~搞不好對方根本不是同志,不要撕裂她父母和同志的心了。
作者: Forthelife (我認為暱稱一定要全填滿)   2016-12-14 11:34:00
沒關係,仇恨已經傳開了,這是你應得的
作者: jaye8697 (Jay)   2016-12-14 11:36:00
先丟屎,事後發現風向不對再澄清,問題是第一波的風向已經傳出去第二波不可能蓋過去了,手法跟止兀似曾相識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6-12-14 11:38:00
你可以用自殺的人做話題去支持你想支持的 不許人家「利用」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12-14 11:38:00
你不是政治人物,你什麼都沒選上,你是故意造謠,而且還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6-12-14 11:38:00
造謠政客
作者: sony2008 (you are the one)   2016-12-14 11:38:00
廢文
作者: DaGarn (達剛)   2016-12-14 11:38:00
可是我看音地還在凹耶 要不要跟你的隊友勸一下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12-14 11:39:00
漠視有人自殺還不去報警,你根本就是基督徒,9.2這樣
作者: DaGarn (達剛)   2016-12-14 11:39:00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6-12-14 11:39:00
唉~不是要糗你啦 但有時候冷靜一下想想就知道合不合理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14 11:40:00
可以放謠言 別人不能求證喔 什麼標準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6-12-14 11:41:00
華梵大學哲學系 不意外
作者: seanc (cutesean)   2016-12-14 11:41:00
“穩合”此事??是“吻合”此事吧!
作者: Lifter (亞特)   2016-12-14 11:41:00
反同見獵心喜 不過你真的要冷靜之後再處理事情會比較好...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6-12-14 11:41:00
國民黨歡迎你
作者: fxxkptt (發客批踢踢)   2016-12-14 11:44:00
白賊欸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16-12-14 11:45:00
噓爆
作者: xxsnake   2016-12-14 11:45:00
要分手死給你看 要離婚死給你看 不聽我的死給你看 溝通不是這樣搞的
作者: fxxkptt (發客批踢踢)   2016-12-14 11:46:00
現在學店混不下去來社運界就贏了
作者: BANAGHER (巴那吉)   2016-12-14 11:47:00
反觀某個腦粉很愛誇邏輯清晰的咖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12-14 11:48:00
自己造謠被識破,還說別人見獵心喜??
作者: Lifter (亞特)   2016-12-14 11:49:00
以下開放崩潰戰學校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12-14 11:49:00
沒關係 反正謠言已經散佈開了 讚
作者: JokeJoJo (就可揪揪)   2016-12-14 11:51:00
請簡述派大星和你的差別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2-14 11:57:00
那個鄰居講的?難道 是個小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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