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6-12-14 13:07:10※ 引述《sigmaaldrich (專賣化學藥品)》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違停釀禍!公車為閃貨車 輾斃晶華實習生
: 3.完整新聞內文:
: 貨車違停卻造成死亡車禍!台北一名貨車駕駛,貪方便臨停路邊,靠站的公車疑似為了閃
: 避,從外線切往內線途中,一旁女騎士差點撞上緊急煞車,卻發生追撞害後方男騎士重心
: 不穩摔落地面,遭到公車左前輪輾壓頭部,當場死亡。
: 靠站的公車準備離開,才一個往前,左方一台機車騎士卻摔倒在地,根本來不及閃,駕駛
: 硬生生把人給輾斃,時間往前拉,當時一輛小貨車違規停在紅線上,公車疑似為了閃避往
: 左駕駛,鄭姓女騎士急煞車,造成後方的謝姓死者追撞,重心不穩摔倒遭到輾壓,事發地
: 點就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13日早上9點謝姓騎士摔倒遭公車輾壓,頭部重創當場死亡
: ,走在前方的是43歲的公車司機,後頭的則是29歲的貨車駕駛,戴上口罩帽子遮住大半張
: 臉,在雜糧行上班的他早上準備送貨,臨停路邊等老闆上車,卻間接造成死亡車禍,包括
: 司機駕駛、還有遭擦撞的騎士,3人全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璧:「女騎士案件的原委畢竟她是起頭,貨車的話是因為影響動
: 線,他是以違停的部分,另外一個公車是因為他未注意左側來車。」
: 死亡的謝姓騎士才20歲,就讀南華科大餐旅系三年級,個性開朗活潑,前陣子才到台北的
: 飯店實習,沒想到就在騎車趕上班的途中遇上死劫,大好青春才正要開始,卻驟然畫下句
: 點。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ocal/692932
: 5.備註:
卦板鄉民要來不帶立場的討論一下事件起頭嗎?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璧:
「女騎士案件的原委畢竟她是起頭,
貨車的話是因為影響動線,他是以違停的部分,
另外一個公車是因為他未注意左側來車。」"
我想知道為何事件起頭是女騎士而不是其他人,
女騎士對公車突然往左偏感到不確定,
沒有選擇任意變線而是先減速再行判斷,
是後方死者未保持安全車距才撞上的不是嗎?
真要講什麼起頭的話,
小貨車違停、
未保持安全車距任意變線的公車、
死者未注意前方車況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無法煞停,
這些才夠資格當起頭不是嗎?
還是說這是專業的交通分隊長判斷不容質疑?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12-14 13:08:00
煞不住
作者:
Lifter (亞特)
2016-12-14 13:09:00就貨車違停造成之後的事啊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其實機車要超公車左側最怕的就是前面技術不好改變心意
作者: kuluga (kuluga) 2016-12-14 13:13:00
那保持安全距離就不會追撞
後車撞前車 除了被逼車外 都有肇責 死者絕非毫無責任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12-14 13:13:00
違停貨車第一,追撞機車第二,女騎急煞第三,公車沒問題...
或者機車已經在公車左側 機車左側也沒空間超的時候 就GG了
作者:
swommy (鮪魚)
2016-12-14 13:14:00後車撞前車 您馬啦 前車跟公車聯手關他廁所耶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12-14 13:15:00
不過員警一定是通通帶回去給法官,不能未審先判讓某一方走掉
我其實很想知道女森什麼時間點跟位置煞車的 感覺這才是重點畢竟常在臺北騎車的大多已經會防範公車左切跟計程車右切的狀況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12-14 13:18:00
防左防右不防前方?本末倒置喔?這就是常講的太慢危險?
左邊有小黃 右邊有臨停跟公車準備切出 女騎士察覺危險煞車正常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6-12-14 13:22:00所以都跟本是駕駛自己的問題
作者:
notea (QOO)
2016-12-14 13:32:00女騎士衰小
作者:
shiared (洨紅)
2016-12-14 13:32:00女的都在公車前面了還察覺公車準備切出? 踩煞車?
作者:
shiared (洨紅)
2016-12-14 13:36:00是女騎士前面的計程車直接硬切到外線 才讓女的煞車吧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6-12-14 13:51:00MO和J的編輯都不順手各種重覆亂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