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簡單來說 之前邱毅爆料蔡英文收受通緝犯黃芳彥的政治獻金
被蔡英文提告
似乎是被檢方不起訴處理
所以邱毅覺得這是法院認證的收受不當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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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我曾在今年初大選尾聲時,揭發蔡英文在過去數年間接受黃芳彥4.5億政治獻金。由於黃
芳彥是被通緝在案的貪污共犯,因此這筆巨款自然屬於「非法政治獻金」。
提供消息的是扁嫂貴婦團成員的林秀娟,她向我爆料前已主動向法務部及特偵組檢舉此並
很勇敢的挺身出席我和蔡正元的記者會。當時林秀娟面對的壓力很大,一則來自綠營的明
槍暗箭,二則來自特偵組的消極態度與洩密,三則來自企業界的警告和勸説。
林秀娟在各方壓力下始終不願交給我她與黃芳彥的電話錄音,使此一關鍵時刻的揭弊之殺
傷力大打折扣,也使蔡英文由初始的慌亂轉變成強硬提告。
蔡英文順利贏得大選。幾個月過去,這個案號為105年度選偵字第52號的訴訟有了結果,今
天台北地檢署做成「不起訴處分」,也就是説「我贏了,蔡英文輸了」,其中有幾個重點
必須述明:
一是林秀娟確實曾向特偵組檢舉此案,記名筆錄與我在記者會所言內容完全吻合,即蔡英
文收了黃芳彥4億5千萬獻金。
二是林秀娟確實提供一卷她與黃芳彥通話的錄音帶,錄音帶內容可佐證政治獻金的存在。
三是林秀娟做証後確實受到來自綠營的騷擾,威逼利誘要其閉口,使其承受到極大壓力,
致使未敢將錄音帶拷貝交付予我。
現已水落石出,也還了我清白。我個人榮辱成敗事小,但此案仍有疑問待解:
一是林秀娟証詞及証物均在特偵組,蔡英文是否因擔心特偵組追查,干脆就下令裁撤了特偵組,以杜絶後患?
二是此案既攸關蔡英文的操守,也牽涉到貪扁的特赦,特偵組既已立案調查,為何半途而廢?
三是此案我已勝訴,林秀娟卻被發布通緝,難道是蔡英文掌握司法大權後,封住林秀娟揭發真相之口的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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