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re (任愉悅)
2016-12-15 14:48:01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休息日第9小時加班費怎算?勞動部:不加發時薪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mgur.com/sP0TVDt
勞動部長郭芳煜15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回答勞基法修正各項問題。(劉宗
龍攝)
勞動新制「一例一休」在半個月後將上路,不管是勞工、企業雇主都還是對新制霧煞煞,
而立法委員蔣萬安今在質詢時提出,勞動部在休息日上班加班費的算式舉例僅列到8小時
,那超過8小時之後該如何計算,是否應該要加發第9小時之後的時薪,但勞動部則回應,
工作滿9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不會再加發4小時時薪。
蔣萬安指出,以勞動部的舉例,月薪約定為3萬6000元的勞工、日薪為1200元、時薪為150
元,而休息日的日薪1200元則包含8小時的工資額,但如果勞工工作超過8小時的時候,他
認為,僅按加班費的計算並不合理,因為原本的日薪只付前8小時,應該要加發9至12小時
的工資。
如果列出兩種算式,依照勞動部版本,在休息日工作超過9小時、未滿12小時時,勞工上
班加班費只能拿到2900元,但如果加發第9至12小時的4小時工資時,勞工可以拿到3500元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第9小時至12小時的計算方式與3至8小時
相同,所以勞動部版本算法沒錯,也就是不需要加發第9至12小時的4小時工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eKuOUi
5.備註:
貝加利亞(Beccaria)曾提出法律應該寫的簡單,讓人易於理解的看法
現在好亂啊
都不知道是比以前優還劣了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5-12-15 14:48:008小時候算自願加班不給薪
作者:
Omara (奧瑪)
2016-12-15 14:52:00這標題很故意...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6-12-15 14:52:00就是9小時候拿到的比原本還要少錢啊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4:54:00就是9-12小時,都是直接算12小時,理解障礙?
作者: Isochya (Ic) 2016-12-15 14:55:00
誰能解釋一下...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4:55:00記者果然文組,這種東西不是做個表格就好了
作者: Isochya (Ic) 2016-12-15 14:56:00
蔣說的加發是指?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15 14:56:00就跟你說其實休息日就跟平常日加班沒兩樣 資資硬要講有好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4:57:00蔣的意思我猜測是要加碼第9-12小時的時薪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6-12-15 15:02:00加班費含月薪 但月薪只算前8小時 超過後要不要加發錢的意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5:03:009-12小時的時薪也是外加1又2/3
作者:
SuperUp (( ̄▽ ̄#)﹏﹏)
2016-12-15 15:05:00霉體故意的啦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6-12-15 15:05:00
其實就跟現在一例完全相同,謝謝指教,但還是要砍你七天頂多不能讓妳只加一小時把你當棒槌
作者: drigo 2016-12-15 15:08:00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5:10:00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6-12-15 15:12:00
最好是加班費給1+0.33……我說假日還有到底哪年可以不要除30天來算加班費的時薪...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6-12-15 15:17:00
30/22=1.36,現在來說你加班費*1.33還比較便宜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5:19:00現在加班費是0.33起跳,修法後才是1.33起跳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6-12-15 15:19:00
其實這篇廢話很多,就只是1-4/1+1.33;5-8/1+1.67;8-12/0+1.67
作者:
faycos (fay)
2016-12-15 15:20:00之前我對所謂加班費1又1/3的算法很疑惑,不確定是0.33還是1.33,看了試算之後比較安心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6-12-15 15:21:00
假日加班給0.33的根本不把人當人看不過海邊:我們員工都主動加班那個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