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替代役退伍11個月,正在寫論文的林飛帆,昨天於FB呼籲蔡英文,今天要
通過民進黨早在今年五月就初審通過的「兩岸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結果今天蔡英文髮夾彎了!該條款今日中午遭內政委員會保留。賴中強發
文表示感到不可思議,林飛帆轉錄他的文章,以便告訴人民,林飛帆非常
關心各種議題。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linfeifan.tw/posts/10208277011471895
FB內容:
嚴正抗議!「政治談判應公投」條款中午遭內政委員會保留
不可思議。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已經無異議通過的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
治談判應公投」條款今日中午內政委員會審查時竟然遭保留(請見以下中央社新聞)。難道
五月十一日的會議無效嗎?還是中國人民日報反彈後,民進黨召委故意不做五月十一日的
會議決議議事錄,然後拖半年今天重新決議?
立法院公報第105卷第38期第467-9頁記載,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第十四次全體委員
會議,已無異議通過陳其邁、李俊俋、莊瑞雄、賴瑞隆提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現
在為何又遭保留?
今天主張要保留的民進黨李俊俋委員說「應放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中規範」,但是民進黨
版監督條例就是沒有規定「政治談判應公投」呀,而且民進黨四月回應經民連的聲明也說
「政治談判應公投」會訂在公投法,所以沒有必要訂在民進黨版監督條例。民進黨是被人
民日報嚇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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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協議納公投項目 條文暫保留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對於將「
兩岸政治協議」納入公投項目,親民黨團主張刪除,民進黨立委主張納入兩岸協議監督條
例中規範,時代力量則反對刪除該條文。
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義周等人列席,繼續審查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在上會期內政委員會討論的修法版本中,第17條之1明訂,兩岸間之政治協議,應由
總統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交付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並經公民投票通過後,使得進行
協商;協商成後的協議文本,要交立法院處理,經4分之3立委出席、出席委員4分之3以上
同意,再交公投,全民過半同意後,換文才生效。
對此,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建議直接刪除,盼將兩岸政治協議交由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規範,若放在這邊,還要經過立法院與全民公投兩道高門檻,時效與可行性上都會造成阻
礙,且政治協議太過廣泛,「若通過的話可以斷言,兩岸未來不可能達到任何協議」。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反對刪除這條,他說,高門檻代表的是國民主權,不應有政治考量
,他反問「拿掉這條對兩岸關係有幫助嗎?」親民黨不滿時代力量將他們的意見扯到兩岸
關係現況,做政治化的延伸。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認為,應放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中規範,建議先保留條文。因此最後
該條文由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裁示暫時保留,繼續討論。10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