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通過 三級機關首長可政治任命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15 23:57:13
※ 引述《sdhpipt ()》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29227
: 內政部長蘇嘉全涉嫌「特權關說」,幫老婆洪恆珠「跳級升官」,
: 從薦任九職等的屏東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變為十職等簡任文官
: ,直接占十一職等的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籌備處副主任缺,蘇嘉全昨
這個其實不是,
  (一)九職等升為10職等,然後去卡11職等,是合法的
  (二)升到9職等,至少都45歲以後,以這個例子來講,
     他老婆都50了
  這不是這個修法的本意,
  這個修法的本意,。。。就是要打破升遷序列的限制,
  50歲才去當園區的副主任?真的是笑死人,。。。他是能搞甚麼新創生技? 
  重申:這個修法,是要讓4x,甚至3x 就幹上局長,
     跟中國比,看誰的正局級首長誰比較年輕?
  
     卡麥隆30幾歲幹首相
     現在呆頑搞到連中國的局處首長都比你年輕,
     你是要怎麼跟他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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