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錦榮娶妻堅持冠夫姓 逼20億Jolin「財產共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6-12-16 09:42:00
※ 引述《Pattaya (小花)》之銘言:
: apple
: 錦榮娶妻堅持冠夫姓 逼20億Jolin「財產共有」
: 【宇若霏╱台北報導】32歲混血男星錦榮(Vivian Dawson)和36歲蔡依林(Jolin)交往
: 6年多,他坦言媽媽曾催婚,但在他的理解中,結婚最基本是婚戒不離手、老婆冠夫姓、
: 夫妻財產共有,也就是說小倆口若結婚,蔡依林就得改名Jolin Cai Dawson,且外傳Joli
: n身家超過20億,但要蔡爸蔡媽點頭答應夫妻財產共有,恐怕難如登天。
恕刪~
講白了~
就是錦榮沒有要娶嘻嘻的意思
其實也不意外啦~錦榮這幾年靠嘻嘻的帶挈
在中國也撈了不少~沒有上億~幾千萬也是跑不掉的
和當年在台灣一群人合租雅房~試鏡廣告~試鏡成衣型錄~
幾萬塊的酬勞還要等好幾個月入帳的日子~早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他也只是實話實說~夫妻財產除非有簽訂婚前協議~不然本來就是共有
換句話說~他是在提醒嘻嘻: 嘿~~嘻嘻! 我是歐美作派的逆~離婚你要分我一半哦!
錦榮能有今日都是靠嘻嘻給的! 今天他若背叛嘻嘻~以後怎麼在華人娛樂圈混下去?
最好是嘻嘻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再成全他一次! 無情的給他放生~大家好聚好散先~
: http://m.ent.appledaily.com.tw/section/article/headline/20161216/37486873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16 09:43:00
怎麼又有人又說夫妻財產本來就共有阿....腦袋是...
作者: narcimeow (納西喵)   2016-12-16 09:44:00
民法都改多久了...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6-12-16 09:45:00
錦榮常常捐2億以上啊 討些回來臭了嗎?
作者: jackydie1007 (JackyJhih)   2016-12-16 09:47:00
不是改過了嗎,哪有共有
作者: seacore07 (海角7號)   2016-12-16 09:51:00
婚後財產一半啦當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可獲得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6-12-16 10:02:00
覺得錦榮是被記者挖洞 畢竟中文不太好
作者: webptt (haha)   2016-12-16 10:16:00
錦榮要求用國外法律,離婚還要付贍養費,跟陳美鳳前夫一樣,那就真的會一人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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