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產會再敗】中投欣欲台收歸國有 法院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2-16 16:42:27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蘋果
: 【黨產會再敗】中投欣欲台收歸國有 法院不准
: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上月25日決議要在30天內將國民黨的金雞母中投、欣裕台兩家
: 公司全部股權收歸國有,國民黨及兩公司除了分別提告要求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另聲
: 請在訴訟定讞前暫時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
: 收歸國有的行政處分。
: 3件聲請案上周開庭時,國民黨方面律師強調,該黨有9成資產在中投、欣裕台,正在清
: 理打算用於支付黨工退休金,其餘捐公益,但黨產會未經正當調查程序,武斷認定2公司
: 所有營收、股權是不當黨產,要收歸國有,該處分不合法也不符程序正義,若收歸國有將
: 使國民黨及兩公司「形同植物人」。
: 黨產會律師則表示,中投、欣裕台每年挹注國民黨20億元,對其他政黨來說是不公平競爭
: ,收歸國有不是要消滅國民黨,而是希望它的經費改為正常狀態,因為國民黨過去「吸鴉
: 片吸慣了」,政府希望國民黨不要再吸毒。
: 黨產會從9月起陸續對國民黨黨產作出3次行政處分,除了今天法院裁定的中投、欣裕台收
: 歸國有案,前面2次都是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台銀共約8億餘元資金,而這2次當中,最
: 高行政法院昨已裁定暫時停止執行第1次凍產處分確定,至於第2次凍產處分是否停止執行
: ,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 https://goo.gl/Dy2RDg
: 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
本院受理 3 件(105 年度停字第 128、127、125 號)聲請人分別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下稱國民黨)、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欣裕台公司)與相對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審理結果為該 3 件
聲請部分准許,部分駁回,扼要說明如下:
主文略以:
相對人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黨產處字第 105005 號處分書關於移轉國民黨持有之中
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所有部分,於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停止
執行。
其餘聲請駁回。
聲請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二分之一,餘由聲請人負擔。
壹、事實經過:
本件相對人係以
原處分先認定國民黨所持有之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全部股權係屬政黨及其附隨
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第 4 條第 4 款、第 5 條所稱不當取得之
財產之確認處分(下稱原處分 1),
白話翻譯:中央投資公司和欣裕台公司要求
對黨產會認定這二家公司屬於國民黨黨產的決定,先不要發生效力

依黨產條例第 6 條之規定,命國民黨應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日內移轉其持有之中
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所有之下命處分(下稱原處分 2)
白話翻譯:要等到判決確定後才可以收歸國有。
等 兩部分,聲請人不服原處分,提起本案訴訟,並向本院聲請於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
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貳、裁定理由摘要:
甲、准許原處分 2 停止執行部分:
(一) 聲請人國民黨為受處分人,聲請人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均為原處分之法律上
利害關係人,聲請人均有聲請權能。
PS:本段廢言。
(二) 本院審酌國民黨所持有之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權,如於本案訴訟確定前
,經執行移轉為國有後,無論後續採行標售或轉換經營,則聲請人將因第三人之善
意取得,而遭受難於回復之損害。倘聲請人日後本案訴訟勝訴確定,法院認定原處
分2 違法,則聲請人因股權移轉所受損害暨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法人人格可
能消滅所受損害,縱能以金錢填補,然其金額可能甚鉅,且因股權移轉為國有後,
倘再行標售,衍生更複雜之法律關係,導致損害計算有困難,為避免將來國家負擔
過重的金錢支出或延伸出耗費社會資源的不必要爭訟,應認為聲請人已釋明原處分
2如不停止執行,將造成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之情事。
白話翻譯:如果現在立即收歸國有,萬一將來黨產會輸了,
國家還要還回去,所以還是先不要動。
等到法院確認黨產會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和欣裕台公司屬於國家的
再來動作就可以。
(三) 本件聲請人對於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是否係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國民黨所持
有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之股權被相對人依黨產條例第 4 條第 4 款、第 5條
第1項規定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是否合法﹖國民黨應否依黨產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將上開股權移轉為國有﹖等具有諸多爭執及主張,且分別提起多件訴訟,倘
上開股權一經執行移轉為國有後,無論係由政府持有或標售予第三人,受讓中央投
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股權者取得公司經營權後,即確定改派董事、監察人,則聲請
人原代表人將遭解任,恐將影響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其依憲法所受保障之訴
訟權,造成難於回復之損害。
白話翻譯:如果現在就收歸國有,那麼
中央投資公司和欣裕台公司的高層就得全部換上國家的人馬
這樣中央的人馬還會幫忙國民黨和這二家公司幫忙對抗黨產會嗎?
當然不會,所以現在不應該執行收歸國有。
還是等案件確定了再說吧。
(四) 國民黨所持有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之股權既被相對人認定依黨產條例第 5 條
第 1 項規定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依黨產條例第 9 條第 1 項之規定,自黨產條
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之,倘違反規定而為處分行為,亦不生效力,甚且依黨產條
例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相對人得處該處分財產價值之 1 倍至 3 倍罰鍰。依前揭
規定,已足確保日後若相對人於本案訴訟勝訴後,對於聲請人不當取得之財產之返
還效果,亦能避免聲請人有脫產之情形,本件原處分 2 停止執行,對於公益並無重
大影響。
白話翻譯:何況我政府都已說這二家公司屬於國有的了,這二家公司如果亂搞
不管財產轉給誰,將來依照黨產條例的規定,都是無效的。所以不用那麼急。
(五)本件係涉及聲請人股權是否移轉為國有之重大爭議,則將原處分 2 暫時予以停止執
行,並俟本案行政訴訟終結確定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執行,不但有助於調查及處理政
黨、附隨組織是否不當取得之財產之釐清,對於黨產條例所欲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
,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之立法目的,亦有相當之幫助。故停止原處分 2之
執行。
白話翻譯:反正,現在不執行,對國家比較好,就是這樣啦。
乙、否准停止原處分 1 之效力部分:
原處分 1 係確認國民黨所持有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權係屬黨產條例第 4 條第
4 款、第 5 條第 1 項規定不當取得之財產之確認處分,依黨產條例第 9 條第 1 項規
定僅生禁止處分之效力,於例外情形符合該條第 1 項第 1款及第 2 款之規定,仍可為相
當之處分,因此如遽然停止原處分 1 之效力,將無法確保日後若相對人於本案訴訟勝訴
後,對於聲請人不當取得之財產之返還效果,恐難避免有脫產情形,致黨產條例之立法目
的無法達成,足認顯與公益有重大影響,而與停止執行之要件不合,聲請人此部分聲請不
應准許。
白話翻譯:黨產會已經認定了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
是不當黨產的這部分就維持現行的認定吧。
這樣可以其他想動這二家公司的人好好想想,不要亂動。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 (本件得抗告)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44:00
看了判決文比較清楚 才不會有人在亂帶風向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45:00
看了判決部會比較清楚,因為官司一打可以好幾年.打到民進黨都下台了還在打,信不信.
作者: XYZ669538 (xyz)   2016-12-16 16:45:00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6-12-16 16:46:00
打好幾年就打啊,不過不能先充公啊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46:00
打這個本來就要時間 沒看到東西德搞多久還在處理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46:00
對阿,所以民進黨的詭計失敗了阿.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6-12-16 16:46:00
這篇好精采啊!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6-12-16 16:47:00
推翻譯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47:00
DPP只要好好處理我也不會苛責要花多長時間 過去多長的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47:00
不然黨產委員會幹嘛一直下行政處分,就是知道官司打很久不用等DPP處理啦,2020國民黨上台就解散黨產委員會ㄌ啦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48:00
專制統治要妄想在一次任期中處理完 也太天馬行空
作者: Despairile (.....)   2016-12-16 16:48:00
翻譯的內容 我的感覺是要拖很久 最後87%不了了之..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48:00
還打勒,民進黨已經天怒人怨了>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6-12-16 16:48:00
現在黨產會輸的都是行政處分,真正的戰爭其實在實體訴訟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49:00
這件事本來就不應該做,民進黨太過分連法院都看不下去.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49:00
敢解散就接受社會公評阿 說要歸零都是假
作者: CGtheGREAT (大個)   2016-12-16 16:49:00
本來就是法院判決財產是否合法啊 黨產會有司法權嗎?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50:00
況且什麼時候有KMT2020就能活的妄想 這種貨色能上台喔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50:00
連法院都知道那錢是國民黨的,幹嘛歸零?放心啦~2020一定是國民黨啦~
作者: f124 (....)   2016-12-16 16:52:00
德國那個獨委會有調查權 黨委會有嗎 你查的到多少證據??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6-12-16 16:54:00
這種政治事件要啥證據...三級首長都開放了妳說是不是內定三級首長需要證據嗎...民進黨根本無法無天.
作者: cuteyuyu1130 (cuteyuyu1130)   2016-12-16 16:57:00
黨產條例都不先送釋憲,以後如果判定違憲,看國庫要倒賠多少錢...
作者: fxntdsxdr   2016-12-16 16:58:00
哪個大法官敢解釋違憲就歷史留名 專制時代掠奪也能護航
作者: hunterh01   2016-12-16 17:00:00
不知道這次顧公公可以撐多久才會中離.......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6-12-16 17:19:00
姑且不論黨產會可能輸這理由很荒謬 怕輸就不動 太公務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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