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管休息日上班到9到12小時的本薪了
媽的 資進黨在說 用特休來換砍七天假的時候 信誓旦旦說特休沒休完給2倍工資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06000353-260118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重申,《勞基法》修正案針對特休假有訂定配套條款,「勞工絕對
看得到也吃得到」。相關官員說,不只中途離職,凡到年度終了沒休完特休假,勞工都可
換錢,企業要發給勞工2倍工資,不像現在沒休完勞工自認倒楣。
勞動部的問答解釋是
http://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1/30631/
七、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此工資應
該要怎麼計算?
答:
依新規定,凡是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之所有日數,雇主均應折發工資。至於工資之金額,
係以勞工平日一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工資為準(不包括延時工資及假日出勤加給之工資)。
舉例而言:勞工每月工資為30,000元,每日為1,000元,假如勞工剩餘7日特別休假未休,
雇主應發給7日未休特別休假工資7,000元。
只有一日的工資!!! 說好的2倍工資呢?!!!!
勞動部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 把說好的特休沒休完要給2倍工資的問題解決好
http://www.peoplenews.tw/news/064af068-7d3b-469c-84c7-fb510356dc59
徐發言人 這次可以霸氣的說 以你說的為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