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警察偷拍傳LINE 3罪上身
3.完整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62576
4.完整新聞內文:
105-12-17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一個忘了帶走的隨身碟,意外扯出二男警與一女警的感情糾葛。
判決指出,基隆港務警察總隊某中隊楊姓女警是隊上楊姓男警的女友,也與隊上陳姓男警私交甚篤,三人均在同間派出所執勤。
今年七月間,楊男下班後,隨身碟忘了帶走,掉在派出所辦公桌上,被上班的陳員看到。陳員利用辦公室電腦打開後,發現隨身碟內有楊男與前妻、女兒出遊的照片。
由於楊男與前妻出遊期間,正與楊女交往,陳員怕楊女被騙走感情,用手機翻攝電腦螢幕上楊男與前妻、女兒合影照三張,以LINE傳給楊女。
楊女看到照片大為光火、質問楊男,楊男才知隨身碟被陳員拿走,追問隨身碟下落,陳員才將隨身碟歸還。
法院審理認為,陳員一連串的舉措,同時觸犯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知悉他人秘密、無故取得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電磁紀錄與竊盜等三項罪名。
法院指出,陳員從事警察工作多年,不知恪守法律,無故取得並洩漏楊男的秘密,造成楊男生活上困擾,為掩飾犯行,還將楊的隨身碟偷走。
但考量陳員是怕楊女感情受創,一時失慮才犯案,情有可原,依無故取得他人隨身碟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他人等罪,合併判他拘役七十天,得易科七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