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x1986 (13號)
2016-12-18 01:29:11※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之前版上那篇,有個小孩的家庭一個月大概花八萬。
: 所以算一下男女平均要四萬才勉強剛好過的去。
: 而自己開業的小店通常也沒請人,
: 真正要請人的大多數都是連鎖店面及中小企業。
: 所以這些企業給個四萬不為過,畢竟現在物價比以前高太多了。
: 剛好也能強迫企業轉型及淘汰cost down才能生存的企業。
: 大家覺的四萬會不會不夠用!?
很多人說薪水漲,物價跟著漲
可是換句話說
不就變成類似像澳洲或是日本那樣嗎?
這樣就不用出國工作拉
直接在台灣工作不就好了
不是很好嗎?
然後賺錢速度快
想要享受時候再出國阿
台灣物價漲
外國物價又未必跟著浮動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