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之前版上那篇,有個小孩的家庭一個月大概花八萬。
: 所以算一下男女平均要四萬才勉強剛好過的去。
: 而自己開業的小店通常也沒請人,
: 真正要請人的大多數都是連鎖店面及中小企業。
: 所以這些企業給個四萬不為過,畢竟現在物價比以前高太多了。
: 剛好也能強迫企業轉型及淘汰cost down才能生存的企業。
: 大家覺的四萬會不會不夠用!?
夠了,不要在加了
這次修法才放出大利多,現在又異想天開要4萬,真的很過分
這次已經加薪很多了,現在每周都有休假日可以領加班費,基本薪資還調高1千元,少說每
人起碼都加薪了4~5千塊,如果這樣還不夠生活,那要怎樣才能夠生活?
8萬塊不夠養家,是他沒競爭力,沒能力,不檢討就算了還上網抱怨討拍,怪不得現在年
輕人被譏笑成草莓。
當年老一輩提著一卡皮箱去世界各國打拼,才打造出台灣的經濟奇蹟,他們有抱怨過8萬
元活不下去嗎?沒有嘛!他們有抱怨過物價太高嗎?也沒有嘛!
現在22k都活得下去了,活不下去還可以申請中低收補助,怎麼可能活不下去!
再說就算沒錢,還是有東西可以吃啊,例如:
蘋果日報 貧母沒錢買奶粉 挖廚餘餵七月嬰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6/642529/
還有餿水可以吃,所以別再鬧了,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