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像師公鈴鈴、唸咒」鄭文龍:大法官沒屁用

作者: pcmoon77 (掛霜腰果)   2016-12-18 03:56:00
「像師公鈴鈴、唸咒」 鄭文龍:大法官一點屁用也沒有!
唐詩/台北報導 2016-12-17 16:22
來源:http://www.peoplenews.tw/news/b80d972c-5281-456c-96f2-507ba9836268
「台灣的體制就是養很多政府機關、米蟲,台灣的特產就是政府機關多,官員多,百姓很
慘,都在養米蟲,國民黨帶來的憲政體制就是『養米蟲體制』,美國那麼大,九個最高法
院的大法官就夠,但我們五個最高級單位,一百多個部長級待遇,卻沒辦法解決問題」,
律師鄭文龍談到司法改革方向與主張時,提到目前制度的困境。
鄭文龍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只有九個人,「人家一年開一百多個庭,我們是四、
五年開一次」,「我算過,我們(大法官會議)開一次庭是一億七千萬,美國一次呢?是
三十萬到六十萬之間,差了五百八十倍,所以我們的大法官比美國高貴」,但台灣人賺錢
有美國人的五百八十倍多嗎?所以為什麼人家司法有效率,國家會強、會進步,「因為他
錢沒亂花嘛」!
「今天我講卡粗咧,我們大法官一點屁用也沒有!我們的司法院大法官真的一點屁用都沒
有」!「有人舉例說,英國法官帶假髮穿法袍,說是人代神審判,我覺得這都是變鬼變怪
、裝神弄鬼」,鄭文龍說,他很反對法官、檢察官、律師穿法袍,講一些術語在那邊鈴鈴
,唸咒語,跟師公有什麼不一樣」?台灣的司法制度都是「師公制度」,都在那鈴鈴鈴,
騙你的錢,這種制度要改」!
「台灣的法院可以給你自由參觀嗎」?鄭文龍接著說,他當法官22年,也不能自由參觀。
但他可以到英國的法院自由參觀,帶小孩去玩,還進去法庭拍照,聽他們辯論,也不用先
登記,「台灣還要先登記」,「我到美國最高法院,也是去(辶日)(辶月),也去聽審判,
也不用帶護照給他檢查」,這才是正港的開明的司法制度,它是親近人民嘛!「在英國時
我的小孩去最高法院也去買泰迪熊」。
總統蔡英文將啟動司法改革,綠色逗陣之友會今(17)日下午舉辦「跨越司改國是會議的
圍牆」座談會,邀請律師鄭文龍、高涌誠、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等人表達看法。鄭
文龍在會中以「司改藍圖-成為公正、正義的司法,非徒具形式的司法」為題發表專題演
講,他以比較美、英和德國制的角度說明司改方向重要性,強調司法還沒民主化,不只消
極解嚴,還應積極推動包括陪審制與法官民選,五個「最高法院」也應合併。
鄭文龍說,為何主張陪審團、法官民選、司法院五個院合併一個最高法院,而且要公開審
判?以最高法院為例,美國最高法院是九個大法官,但我們有五個「最高」,包括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司法院、大法官、公務院懲戒委員會等,「加起來一百多個官,這都
部長級待遇,行政院系統才幾個部長?(司法院)10倍以上。但這五個單位都沒做什麼好
代誌」。
此外,鄭文龍也比較英、德法制,他說,英國以前內閣制被批評「三權合一」,但以前樞
密院是上議員兼的,所以2009年,檢察官律師大法官的桌子都一樣高,拿掉隔板和假髮了
,就是穿西裝。反觀德國最高法院也是進不去,要當地的關係才進得去,「台灣更加不可
以,這表示台灣的司法還在搞戒嚴嘛」!我們的五個最高法院都在搞戒嚴,司法還沒「民
主化」。
「我們的最高司法單位都還在搞秘密審判,都還在戒嚴」,鄭文龍說,台下有很多民主前
輩,但我們都忘了司法還沒民主化,這不只是戒嚴,人民還要積極參與審判,積極參與審
判就是「陪審團」。第二就是法官民選,至少1/3或1/2要民選,檢察長、審判長要民選。
「司改會有個貢獻就是做法官評鑑,就是到法院觀察,法官有進步,但很有限」,鄭文龍
說,他就聽到台中有個法官精神有問題,金門有個法官被處罰,因得到躁鬱症,台灣一直
在說司法獨立,但卻只做一半,司法獨立要配套「可規則性」,美國一百多年就發現有問
題,司法的INDEPENDENCE(獨立)要附帶ACCOUNTABILITY(課責)。
鄭文龍說,德國法官素質好,不是因為學經歷好,而是對人民的那個心。台灣的法扶早期
沒基金會,一年准沒有幾件,德國一年補助七十萬件,十萬件不准,為什麼人民還願相信
它的司法,是因為它體貼人民。「台灣的法官對人民體貼的心不清楚」,最高行政法院要
廢掉,因為這群法官的訓練沒有體貼人民的心,「對人民的感覺是沒有,你把他打死他也
聽不懂,因為他生活上沒有這種訓練,只會覺得人民無理取鬧」。
鄭文龍舉一個個案,「我很想哭,幫對造哭」,他說,對造是一個退伍軍人,去申請軍眷
宅,後來去申請後繳錢建屋,但登記又不符,後來只好打官司,交五百萬擔保,他到行政
法院去打,一、二審到最高行政法院都輸,說這是民事行政訴訟,只好再去打民事,又繳
五百萬保證金,結果一審又被駁掉,說這是行政訴訟,「到底是誰審理?你要叫他去撞壁
嗎」?而大法官解釋有好幾次了,「一點屁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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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又嗆又狂的律師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6-12-18 04:00:00
講der好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6-12-18 04:01:00
陪審團跟法官民選? 財團黑道又有地方可以花錢的意思?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6-12-18 04:01:00
有道理
作者: dickLearning (懶叫深度學習)   2016-12-18 04:02:00
文組體制就是思想僵化難改 要先破除這體制我建議發動革命 將大法官通通送上斷頭台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12-18 04:02:00
降低釋憲門檻 大法官就有事情做了阿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18 04:06:00
反觀某個學法律的整天宣傳92共識
作者: xga00mex (七祈綺契)   2016-12-18 04:07:00
超嗆
作者: zzxx1322 (喵喵)   2016-12-18 04:07:00
要尊嚴 不是米蟲!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12:00
民選太扯 民代那嘴臉能看嗎 民選只能選出 很會造勢的而且司法要中立 民選還能中立喔 整篇廢文
作者: homerunball   2016-12-18 04:15:00
垃圾司法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12-18 04:16:00
法律人去吃屎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6-12-18 04:16:00
!
作者: liberating   2016-12-18 04:19:00
講的很嗆 實際內容呵呵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23:00
to blue999:就是因為司法中立才需要民選...民選的話代表權力直接由人民賦予,不需受到上級「指導」要不然就會出現像馬囧可以指揮檢察總長辦事一樣的情況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6-12-18 04:24:00
中肯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25:00
因為現行檢察總長就是總統任命的,其權力是總統賦予的你覺得總統會任命誰當他的狗?你覺得這條狗會對誰搖尾巴?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18 04:27:00
當了22年的法官,說話特別有力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27:00
結果就是檢察體系和行政體系勾結在一起根本一點也不中立
作者: abc22826320 (猴猴)   2016-12-18 04:28:00
會爆S大,每個都同學要不就學長姐學弟妹,當然混在一起
作者: Big78   2016-12-18 04:32:00
選個標哥 大小喬 當法官 好不好啊 ㄏㄏㄏ
作者: Athchen (阿斯)   2016-12-18 04:32:00
鬼島行嗎? 民選民代每個都那副鬼樣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34:00
檢察官本來就不用中立 你在講啥?需要中立的是法官
作者: summerleaves (內湖全聯先生)   2016-12-18 04:35:00
行政法院就是駁回法院啊 你去看看民人贏過幾次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36:00
檢察官中立他不用查案了 他心裡本來就是要有心證 更不要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36:00
原來檢調體系不需要行政中立,第一次聽過那麼好笑的那以後總統貪污都不用調查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37:00
說他上面行政體系是法務部 兩個體系不同你也可扯在一起講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38:00
有沒有心證跟行政中立有啥關係?你知道美國各州的司法和檢調部門首長都是民選的嗎人家就是要嚴格把行政、司法、檢查獨立開來避免出現行政權凌駕於司法權和調查權的情況當然你要提說台灣人民沒有那水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41:00
...無言 你知道什麼是大陸法跟海洋法嗎?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42:00
話說當年提要總統直選時,也是很多人說台灣人水準不夠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6-12-18 04:43:00
檢察官有甚麼好中立的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43:00
你扯別國家就算了 。。美國。。笑了一聽你這樣講 就知道你不是圈內人 懶的跟你扯
作者: ceiba5566 (Ceiba56)   2016-12-18 04:46:00
檢察官不用中立是檢察官墮落的結果 應然面就是該中立少在那把一堆人亂搞講得才是真理一樣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47:00
把一堆人亂搞講得才是真理一樣+1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48:00
不是墮落 你要查案本來就是要假設對方有罪 你假設對方沒罪你要怎麼查案 學者書上當然是理想化 但國外也沒有說檢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49:00
再問一次,假設對方有罪跟行政中立有什麼關係?不要把兩件事放在一起扯好嗎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50:00
察管一定要中立 畢竟後面還是有法院把守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6-12-18 04:50:00
所以檢察官也可以假設總統都是無罪的?然後總統犯罪永遠不需要起訴?反正檢察官不起訴,案子也不會交到司法部門去審理你先跟大家解釋一下心證和行政中立有什麼關係就好
作者: Big78   2016-12-18 04:53:00
不用吵了 我建議任何官員 不需專業 一律民選 好不好啊 ㄏㄏ
作者: bronco5229 (野馬)   2016-12-18 04:55:00
好像真的有道理耶 臺灣要這麼多大法官幹嘛 又很少開庭
作者: blue999 (FLY)   2016-12-18 04:55:00
民選選出像川普那種人 一些人把民選當神拜 看到就好笑
作者: dayrain (今天沒有下雨)   2016-12-18 04:59:00
台灣有些大法官解釋很爛 有講跟沒講一樣 讀屁
作者: DCcheng   2016-12-18 05:38:00
本早該改了
作者: viola323 (viola)   2016-12-18 05:39:00
支持司法改革 公開審判 法官退場機制
作者: drigo   2016-12-18 05:42:00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和台灣的司法院大法官不太一樣...
作者: dostey (Dos)   2016-12-18 05:57:00
法官檢察官至少要1/3民選,不然現行制度 官官相護
作者: typesirius (夕桂皁)   2016-12-18 06:02:00
好阿 選出來還不把你們這些綠賊抓去關 幹
作者: wsx26997785   2016-12-18 06:07:00
沒辦法 "中華民國體制麻" 本來就是對台發展不利
作者: ImMACACO (Clean the world)   2016-12-18 06:15:00
關鍵是法官需要 “課責” 完全講到重點 解決方案又具體推
作者: blackwheel09 (黑輪兔)   2016-12-18 06:25:00
這人不就綠營打手
作者: jackie0804 (綠茶)   2016-12-18 06:30:00
推 一堆米蟲肥貓
作者: herculex (專打打手)   2016-12-18 06:44:00
當22年法官比那些當30年肥宅講的話有用太多
作者: Zerose56520z (罪不在人,在心)   2016-12-18 06:44:00
好像真的不需要那麼多,部分民選還有公開制度有什麼好酸的啊?
作者: dendrimer   2016-12-18 06:45:00
中肯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6-12-18 06:46:00
早該改了好嘛 司改 修憲
作者: chinafree (被洗腦的支那人)   2016-12-18 06:47:00
作者: haohaobobo   2016-12-18 06:47:00
偏激到不行 卻可以騙到一群不懂法律的人例如美國有蔑視法庭罪 台灣有嗎 故意不提對自己不利的
作者: az41023 (普同仁)   2016-12-18 06:50:00
記者文筆有夠爛
作者: w76530   2016-12-18 06:52:00
了不起加進去啊,一堆法律人整天只想保自己的位置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12-18 06:56:00
Lmt絕對會下地獄
作者: stock0907 (導遊小猴)   2016-12-18 07:03:00
消滅萬惡蔣匪,解救台灣同胞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6-12-18 07:08:00
頗認同國家公部門真的很糟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6-12-18 07:09:00
偏激,還有不是去法院旁聽都要登記,拍照?當事人沒隱私嗎?如果是未成年呢?現在google很方便,看看就好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6-12-18 07:12:00
鬼扯蛋的律師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6-12-18 07:19:00
超嗆 推一個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6-12-18 07:20:00
中肯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6-12-18 07:25:00
光一個法律扶助好了,隨便講講好像國外都很肯給,要不要查一下他這麼推崇陪審制的美國,法扶的發展才幾年,現在各州能補助到什麼程度
作者: sangoking (挖洞兼補刀)   2016-12-18 07:26:00
玩法律的九成都是唸法律的 只要把遊戲規則愈改愈複雜一般人愈只能掏錢給他們爽 有錢人知道只要拿錢出來法律幾乎就是任他操弄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6-12-18 07:27:00
現在台灣搞半套的言詞辯論,連律師常常都搞不清楚程序打得二二六六,而這種陪審制,你沒律師是要當事人怎麼玩
作者: operation2 (烏咪咪)   2016-12-18 07:29:00
87英和歐陸法體制根本不同 你在騙小孩喔? 台灣司法走民選 立法joker們嫌不夠多嗎 kappa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6-12-18 07:30:00
台灣除了觀察英美法外,也在觀察日本的參審運作的如何
作者: dostey (Dos)   2016-12-18 07:31:00
美國9個 v.s. 台灣五個最高級單位,一百多個部長級待遇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6-12-18 07:34:00
所以這些主導台灣陪審制的,其中一個關鍵,就是律師要強制,從一審就開始要請律師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2-18 07:41:00
臺灣就仿德國體制,結果德國體制不談,扯什麼無法比較的「那個心」...美國法律體系還分州法跟聯邦法,有接觸過就曉得,上訴制度連跨州都有困難,要搞陪審制我贊同,但法官民選...算了吧。
作者: hf999 (阿仁)   2016-12-18 07:45:00
最後那例子看了也想哭,簡直想死
作者: domiso (never hide)   2016-12-18 07:46:00
人生有95%在念書,落榜再重考 考上後一樣錢跟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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