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像師公鈴鈴、唸咒」鄭文龍:大法官沒屁用

作者: piggyman (今天會放晴)   2016-12-18 06:42:53
嗯本肥宅覺得,鄭說這些話就有一點在誤導沒念過法律的社會大眾耶,
大法官開庭的頻率,念過憲法都知道美國是「具體的違憲審查」,
我國則是「抽象的違憲審查」,兩個不同的東西要放在一起比較,我覺得很奇怪就是。
(有興趣知道不同之處的可以自行搜尋關鍵字查詢)
另外原文下面推文真是讓人無言,一個在講行政中立、另一個在講心證上的中立,檢察
官當然可以有支持的政黨,但是他不能因為相關意識形態,碰到對立政黨當事人時,不
分青紅皂白通通起訴。
但是他在調查證據之後,當然可以覺得這個人就是他媽的有罪我要起訴,需要保持中立
的是法院吧,必須充分聽取雙方陳述之後才能認定這個人是否有罪,現行未採起訴狀一
本又是另外一個問題惹。
對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套用一句文組愛用的話,多念點書好嗎?ㄏ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12-18 06:44:00
我覺得重點是在效益吧 台灣大法官超級沒存在感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6-12-18 06:58:00
台灣大法官一年幾個釋字?美國最高法院一年兩三百個判決德國憲法法院一年判決也別台灣的多
作者: austin655117 (異類)   2016-12-18 08:23:00
可以宣告法院判決違憲數量當然會很多,法律除非設計真的有問題不然很少會需要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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