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一例一休又有Bug!僱主擺爛罰則竟較輕
3.完整新聞內文:
一例一休又有Bug!僱主擺爛罰則竟較輕
2016年12月18日07:00
現行《勞基法》規定,有出勤紀錄但沒記載到分鐘者,僱主要罰2萬到30萬元;但要是連
紀錄都沒有,可重罰9萬到45萬元,這是上次修法時,外界反映認為應重罰擺爛不設出勤
紀錄的僱主,才將此項罰則分列提高。但這次《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修法時,卻連帶把
「有出勤紀錄但沒記載到分鐘者」罰則提高到2萬到100萬元,但未調整「未置備出勤紀錄
」9萬到45萬元的罰則,反而使未置備出勤紀錄的最高罰則較為輕微,勞團擔心這會變相
讓僱主乾脆不拿紀錄、規避重罰。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表示,一例一休上路後,加班費計算變得非常非常複雜,勞
資糾紛一定會變多,再加上這次修法把有出勤紀錄的罰則,提高到比沒出勤紀錄者還高,
僱主未來就乾脆就不拿出勤紀錄「搞不好還比較沒事」,屆時勞檢查也查不到。
勞動部官員解釋,修法時內部有討論過,若僱主一次把數百名員工的出勤紀錄刻意藏起來
,新法可加重罰則1/2,可罰到67萬5000元;且僱主刻意不拿出記錄,可按次處罰,罰則
並不會比100萬元低。新法實施後,勞動部持續觀察是否有僱主刻意規避的情況。(唐鎮
宇/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06VIDk
5.備註:
自盡黨:ooxx咧 精心設計的後門又被抓包 (/‵皿′)/~ ╧════╧
快找下面的出來想藉口坦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