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之前版上那篇,有個小孩的家庭一個月大概花八萬。
: 所以算一下男女平均要四萬才勉強剛好過的去。
: 而自己開業的小店通常也沒請人,
: 真正要請人的大多數都是連鎖店面及中小企業。
: 所以這些企業給個四萬不為過,畢竟現在物價比以前高太多了。
: 剛好也能強迫企業轉型及淘汰cost down才能生存的企業。
: 大家覺的四萬會不會不夠用!?
建議千萬不要這樣改
大家都知道
公務員薪水 =基本薪資*1.5-2
如果基本薪資從22k改成40k
那公務員薪水不就變成60-80k了嗎??
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