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700 (JP)》之銘言:
: as title,
: 今年小弟我的女朋友還在讀高中,
: 她的補習班是我之前上過的某一間。
: 可是從這學期開學不久他就因為精神狀況的問題,
: 提出退費要求(有精神科醫生開藥)。
: 問題就在這時候產生了,
: 補習班方面堅持超過1/3不給退,
: (可能真的超過了幾天吧?因為是從7月算到1月,所以1/3大概是Sep 10左右)
: 但是我們這邊覺得都已經要吃藥了,
: 不能是規定怎樣就怎樣,
: 俗話說法理情要兼顧,
: 好歹不會一毛錢都沒有。
: 我們主張照比例退費,
: 至少Oct 10以後的課是確定沒上到的;
: 但補習班很堅持照定型化契約走,
: 一毛錢都不給退。
: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 我覺得吉他是最後的方法,
: 不過畢竟我家的小孩都在那邊上課,
: 也是有一點人情在,不能說翻臉就翻臉。
: 另外如果真的拿不到退費的話,
: 我女朋友的意思是要自己去打工把錢還給爸媽。
: 我真的很不忍心看他做一個月的白工,
: 何況補習班即使不照比例退也該退還1/3~1/2的錢。
: 各方面都讓我們感到十分無奈,
: 真心請大家幫忙想想辦法QQ
告他是最沒用的方法
按合約,你絕對一毛錢都拿不到
你一直想說情
那應該是找黑衣人,而不是找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