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爆洪智坤收遠雄鉅款 王世堅遭判拘役50天

作者: callduty (qq)   2016-12-20 13:56:57
爆洪智坤收遠雄鉅款 王世堅遭判拘役50天
蘋果日報
ꀊ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今年初向媒體指稱當時剛離職的台北市府顧問洪智坤,疑收取遠雄集團
給的鉅款、允諾要喬大巨蛋興建爭議,洪提自訴控告王涉犯加重誹謗罪嫌,一審認定王毀
人名譽又講不出消息來源,判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上訴高等法院後,今上午
二審宣判,仍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定讞。
判決指出,王世堅今年1月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稱:「(台北)市府團隊有人拿到鉅額
的、不當的價金,答應遠雄要怎麼樣去妥協大巨蛋這件事」、「我聽到的人就是現在離職
這位(意指洪智坤)」、「無論洪智坤其他什麼理由,或者是因為遠雄大巨蛋收賄,他要
辭職,我認為柯市長都應該把話講清楚!」
當時剛辭去台北市府顧問職務的洪男,在個人臉書反駁王男的說法,怒批:「被王世堅這
種人抹黑,就好像踩到狗屎一樣」,並提自訴控告王男涉犯加重誹謗。王男出庭堅稱消息
來源包括法界人士及市府官員,「但不能透露姓名」,又稱:「這個傳聞聽說是當事人遠
雄,他們在法院接受偵查的時候,他們去透露出來的案外案。」
王男強調,他與洪男沒有恩怨仇隙,而是身為議員,負有監督市政、市府各級長官施政作
為與操守之責,針對洪男疑向遠雄索賄一事發表評論,並未觸法。洪男出庭指摘王男未提
出任何事證,毫無根據且未經查證,就信口雌黃向媒體說他收受遠雄賄賂,顯然是故意且
惡意,率性摧毀他的人格,「提告是為建立更理性的問政風氣」。

法官認為,王男若握有洪男不法證據,應提供檢調追查弊案,不該空言泛稱「聽聞自某不
可表露姓名之法界人士、市府官員而來」,否則徒增輿論流言蜚語、損害洪男名譽而已,
一審據此判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洪男當時得知判決結果,立刻在臉書發文表
示:「對於無端誹謗名譽者,說一次告一次是必要的!」(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0/101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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