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余宛如-提案被時代力量徐永明收割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20 15:20:29
※ 引述《minche ()》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之前提議要修法讓自行車加裝兒童座椅合法的余宛如立委
: 這個提案被徐永明收割先提案了
看完以後不就才提案而已 下面都還沒看到有人連署哩
奇怪你不會馬上提案改成比徐永明更好的版本 運用妳們資進黨的人數優勢
趕快連署提案出去 你以為寫個提案 沒人連署也可以送出嗎?!
騙人不懂立法院生態喔 很多都馬是助理找的法案提案然後去找以前會期
別的委員提出 結果新會期沒人重提的舊案 你以為你自己衝提案數的時候
你的助理就沒幫你找別人的老案喔 搞不好你這個案子自己也是找以前會期的資料
做的 只是贏在你多開了一個發表會而已 所以以後提案就比誰先開發表會嗎
他提案你覺得他抄你 你就別連署他的就好 他時代力量才五人是有辦法正式提案嗎
連一份上面都還沒人連署的法案提案 然後就說人家鐮刀收割
笑死人 你敢說你余大立委的所有提案 都是以前沒有其他立委提過的法案嗎
那我馬上來打你余大立委的臉 別痛痛喔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1009/484612/
蔡其昌在2014年的時候就提過要修法了 結果呢 現在等多久了
笑死人 給你兩年都沒提案連署出去 是不是你們資進黨太廢
砍勞工假就一分鐘通過初審 然後自己放兩年不提案連署的法律
怪別人收割你的法案先提案出去 我真的快笑死了
我看促轉條例 跟 政黨法這種東西 大概資進黨也是能拖就拖了
作者: f1234518456 (...........)   2016-12-20 15:22:00
好版本值得一分鐘通過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6-12-20 15:22:00
dpp立委就是專出這一些咖 台灣會越來越差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12-20 15:23:00
對阿 別黨那知道你要等到何時阿? 他又和你不同黨
作者: Samurai (aa)   2016-12-20 15:23:00
我任內N度想提出這個法案,都是被時代收割
作者: f1234518456 (...........)   2016-12-20 15:23:00
各黨提各黨的 怎麼又變收割了XDDDDDDD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0 15:25:00
余說這個提案是他跟蔡其昌、趙天麟一起提的原來蔡其昌提了一個法案提了2年喔??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6-12-20 15:26:00
過兩年還沒提...zzZ
作者: ROBrandenbur (隨便)   2016-12-20 15:28:00
我開記者會 10年內通過都算我的業績
作者: lunarblue ( )   2016-12-20 15:29:00
搶人家的就是搶人家的,人家12/9開記者會,說什麼理由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6-12-20 15:30:00
那屎袋為甚麼這一年沒提,別人剛開完記者會就趕著提案
作者: lunarblue ( )   2016-12-20 15:30:00
都說不過去,找100個說法也不會讓不正義的事變成正義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0 15:30:00
原來為人民作事還有分搶不搶的喔??笑話,那蔡其昌提了兩年了,怎麼今年還在提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0 15:31:00
沒想到你會有跟屎戴迷併肩作戰的一天XD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0 15:31:00
原po。la又來幫你這篇優質認證了。
作者: lunarblue ( )   2016-12-20 15:31:00
可以繼續護航啊~這就是時力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6-12-20 15:34:00
開完記者會又過快半個月囉~還要再拖幾個半個月呀?
作者: godofdeath (死神)   2016-12-20 15:37:00
某位L可以別再幫DPP送票了嗎?竟然說紅酒大師是屎袋迷大師看到應該會想哭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0 15:38:00
一碼歸一碼吧 偷案跟促轉的關係是?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6-12-20 15:39:00
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頂多修一兩條法條 還有著作權哩ㄏ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6-12-20 15:40:00
好法案需要時間蘊(作)釀(秀),怎麼能草草提出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0 15:44:00
你邏輯不對喔 如果余是為了充提案量 那怎麼會變成等交通部修法 反而徐的做法 才是衝提案量捏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0 15:45:00
原PO,你幹嘛跟一個只會發廢文的蚵黑認真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0 15:46:00
哈哈 你被沒料黨工依附了XD你這樣解釋就沒問題 本來就只是在笑徐永明偷人家東西但是屎帶粉在那瘋狂高潮就超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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