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外交部官員爆斷交原因! 聖多美要台灣..

作者: Eumenes30 (Eu不知道了)   2016-12-21 12:57:26
這個主意可行性不小
因為可以幫中共高官權貴洗錢洗到國外
不過利潤會少一點
一百億來說至少也要退60億給中共高官權貴
所以台灣跟邦交國頂多就是40億來分
依照洗錢型態台灣可能頂多拿個3成
不過為了解放中國資金匯通天下
那個0.3成也可以的...
※ 引述《sobigbird (如此大鳥)》之銘言:
: 可不可以乾脆這樣啊:
: 1.台灣正式以政府外交部名義成立「國際交朋友仲介公司」
: 2.主要業務內容為:歡迎各國無條件優先跟台灣建交
: 3.建交後,該國馬上假裝跟台灣勒索100億元,台灣假裝很生氣不肯給
: 4.承上點,上面的雙簧演出要不經意的演給中國看
: 5.中國很興奮的用100億將該國拉過去建交,該國跟台灣斷交
: 6.該國收到100億後,私下跟台灣對拆帳,看要64分帳還是37分帳都可談,
: 發票由台灣開給該國
: 7.半年或一年後,該國勒索中國100億,否則要跑回去重新跟台灣建交
: 8.中國為了民族主義面子以及讓台灣沒國際空間,只能繼續支付100億
: 9.該國收到100億後,私下跟台灣對拆帳,看要64分帳還是37分帳都可談,
: 發票由台灣開給該國
: 10.重複7~9點,無限循環
: 優點:該國、台灣、中國三贏。
: 該國和台灣完全0成本,因為是有業績才抽成,沒有製造業那種囤貨問題
: 中國則買到面子,對內可透過環時等黨媒持續洗腦維穩。
: 這是全地球只有台灣這種特殊條件才能擁有的業務能力,不好好運用太可惜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21 12:59:00
這樣說就合理惹 中國共產黨高官貪污也沒啥好意外
作者: bankauditor (oda)   2016-12-21 13:01:00
GJ
作者: lostheaven (lost-che)   2016-12-21 13:10:00
查了一下地圖,幹,旁邊沒陸地啊!!還要我縮小才有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6-12-21 13:38:00
洗錢防治法要先改一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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