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天兵軍官想爆料整長官 卻涉洩密惹牢獄災
3.完整新聞內文:
原在防空飛彈指揮部服役的林姓上尉通信官,去年初從北部借調到屏東支援「愛國者三型
飛彈裝備交接事宜」,因和同袍意見不合發生爭執,不滿高姓營長未協助解決糾紛,為讓
高因督導不周受處罰,就違規使用手機,拍攝戰情室值日官趴睡照,向媒體爆料。結果林
爆料不成卻涉及洩漏交付軍事機密,為最高法院判刑2年6月確定。
今年4月已退伍的前上尉軍官林姓男子,是在去年初借調到屏東飛指部606群632營支援,
因和營部連簡姓上尉通信組長工作意見相左發生爭執,心生不滿。去年2月向高姓營長反
映可否就與簡的紛爭商談,被高拒絕後,加上又未獲派出國受訓,酒後想到曾有媒體收到
爆料,報導飛指部值班軍官夜值睡覺新聞,就想如法泡製,拍攝632營值班軍官值勤偷睡
覺的照片,向媒體爆料,好讓高姓營長因督導不周,受上級處罰。
去年3月20日凌晨4點10分,林拿智慧型手機在營區值日室外,打開窗戶朝內拍攝王姓軍官
趴睡照等7張照片後,連絡媒體要爆料,記者拿到林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的3張照片,轉向
國防部政戰局軍事新聞處查詢值勤趴睡軍官身分、營區地點。
但軍方從照片中發現,竟還拍到屬軍事機密的「愛國者三型飛彈裝備配賦數狀況表、主官
動態表」,國防部見事態嚴重,除請媒體不要報導,並由飛指部調查屬實,認定林涉及觸
犯陸海空軍刑法的「交付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祕密的電磁紀錄」罪,經憲兵隊偵移送高雄高
分檢偵查。
檢察官以林犯後有悔意,且寫悔過書、態度良好,起訴全案並求情輕判1年半徒刑,案經
高雄高分院審結,合議庭認為林為報復就爆料,不借甘冒嚴重損害國家軍事利益的後果,
拍攝照片希望記者報導,動機不良且所為誠屬惡劣,棄國家忠誠值於不顧,檢方求刑太輕
,加重判刑2年6月。案經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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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221003074-260402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