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同志捐血禁令 傳疾管署研擬放寬

作者: noname5210 (從一而終)   2016-12-21 16:45:41
※ 引述《Jamie510186 (JamieR)》之銘言:
: 這條法律其實很沒有用
: 因為完全沒有相對應的罰則
: 說穿了就是擔歧視之名卻無實際作用
: 假設今天一個有男男性行為的人執意捐血並刻意隱瞞
: 醫院根本無從得知
: 而且「男男性行為」的定義很模糊
: 兩個男人互尻這樣算男男性行為嗎?
: 其實我覺得要定也可以
: 只要把「男男性行為」改成「危險性行為」
: 再增列補充危險性行為的範圍
: 或許可以減少歧視的疑慮
: 畢竟除了肛交外
: 無固定性伴侶、多P、買春等也都是性病的高危險群不是?
: (裡面有一條"曾從事性工作者"永不得捐血
: 可是卻無規定買春者不得捐血)
: 另外看到有人寫同志血同志專用這種言論覺得好笑
: 要推這種政策是要花多少人力和資源?
: 而且能有多大成效?
: 自己想想就知道有多可笑
: 另外還有人拿愛滋來作反同婚的理由
: 我個人覺得讓同婚合法應該是最有效讓同志性關係單純化的作法
: 畢竟在通姦除罪尚未解除的條件下
: 婚姻還是附有性忠貞的義務
所以應該開始推動病歷公開化
讓所有人知道
哪些人是真正想捐血救社會
哪些人是惡意傳染愛滋病毒
惡意傳播的就馬上抓去關
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人人平等擁有捐血權
大家縮好不好啊~~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12-21 16:46:00
好 抓到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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