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來函才知戴綠帽 夫怒告妻判賠10萬
自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市王姓男子與趙姓妻子於去年2月離婚,
但9月卻接獲戶政事務所來函催促辦理小孩出生登記,
才驚覺妻子外遇,且趙女不肯透露生父是誰,氣憤提訴求償100萬,
新北地院判趙女賠償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趙女於100年間結婚,
去年2月協議登記離婚,但趙女卻於去年9月產子,
王男因接獲戶政事務所來函催促辦理小孩出生登記,
才發現前妻產子,推算受胎時間,還在婚姻期間內,
趙女堅不透露生父是誰,氣憤提告。
趙女主張,王男婚後常在外花天酒地玩樂,酒後口出穢言謾罵,
從未用心經營婚姻,或盡人夫、人父之責,兩人於101年間分居,
同年12月,王男因案遭判刑通緝,前年1月假釋出獄,仍惡性不改,
變本加厲羞辱她,去年間,兩人終於協議離婚,
且兩人已無婚姻關係,無配偶權可主張。
王男否認花天酒地、酒後口出穢言謾罵等指控,
法官認為,趙女與外遇男嘿咻時,已侵害王男配偶法益,因次判賠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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