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不覺得台灣法律超不合理嗎
去小吃店的
不就是想要跟小姐玩嗎
不脫衣 是要玩屁
不想看你可以不要去啊
坐檯小姐在包廂裡面脫衣什麼的
也沒妨礙他人
雙方你情我願
這樣也要罰3000
三小???
※ 引述《soujaw (陳年新貴)》之銘言:
: 為了3百元小費!越籍陪酒女掀裙露私處 客人竟是警察…
: https://goo.gl/kbJfzg SETN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基隆市警方掃蕩色情業者,喬裝客人進入某小吃店查緝,當場抓到一名阮姓坐檯小姐在包
: 廂內將內褲脫下、掀起裙子讓客人一覽私處,由於包廂門未關,基隆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
: 罰3000元。
: 基隆市「金水灣小吃店」艷名遠播,引來轄區警方關注,派出4名員警喬裝客人前往查緝
: 。一名40歲越南籍阮女坐檯陪酒,被警員當場逮到露出下體給客人看,依公然猥褻罪辦理
: 。
: ▲警察喬裝客人查緝色情業者。(示意圖)
: 法院審理時,阮女表示脫褲陪酒是為了賺300元小費,但她脫的時候包廂門有關好;送餐
: 人員及警方卻指出包廂門是開著的,法院因此判定阮女觸犯公然猥褻罪,判罰新台幣3000
: 元。
: 備註:原來是臥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