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你認為國旅卡是福利的部分我覺得這看法不對
所謂的福利應該是在原本該有的基本所得以外,另外多給的東西
一個最重要的識別方式就是福利拿掉以後,並不會減少你原本應得的額度
而國旅卡,並不是多增加的福利,他是靠著砍掉公務員"14天的加班費額度"換來的經費
PS.這14天加班費額度,遠遠大於國旅卡給的限定使用方式的16000
所以國旅卡當然不會是福利
你說"對全部會休完的人來說,這就是多的福利"這句話,完全沒考慮到"加班費"的性質
加班費本來就不是一個固定的值,而是看你加多少班來決定
但是只要加班,就應該要給
不能夠說你如果不加班,那麼加班費就不是你本來就該有的額度
簡單來講,國旅卡的本質就是:
老闆規定不管你有沒有加班,都不給你加班費
但是怕你不爽,所以把公司一些滯銷或者要強推的產品拿來做交換
如果你要說你本來就不用加班,所以那些滯銷品算是福利,那也太好欺負了 >_<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太多人搞不懂國旅卡到底是什麼性質了...
: 有人說是不休假加班費
: 有人說是公務員福利
: 都對也都不太對
: 原本14天的特休假是法律規定年資到了之後可以享有的
: 那到底公務員有沒有或要不要休這14天
: 可以依自己的工作量或是否需要休息做決定
: 休完14天合法也合理
: 沒休完14天的話 則因為法律規定了要給休14天
: 所以沒休完的天數就要折算不休假加班費給公務員
: 這跟之前勞基法在修正時吵特休到年底沒休完時要由雇主給兩倍薪資一樣
: 但國旅卡的出現其實是規定
: 1.這特休假14天如果沒休完的話也沒辦法換成不休假加班費
: 而是直接用國旅卡16000元的額度要公務員去特約商店花費
: 把這16000元的不休假加班費強迫公務員消費掉
: 2.如果公務員休完這14天也一樣有16000元的國旅卡額度可以消費
: 這個等於算是公務員福利
: 因此是一種光譜的概念
: 14天的特休假休愈少的公務員就越趨近於不休假加班費
: 14天的特休假休愈多的公務員就越趨近於福利
: 依人性而言
: 公務員當然是會往福利的那個方向跑
: 就是盡量14天休好休滿
: 16000元也要刷好刷滿
: (這裡還沒有談到公務員的日薪是否應該不分官等統一為16000/14=1142.85元勒...)
: 不過無論怎麼樣認定這個國旅卡的性質
: 把它拿去救一條龍的旅遊業都很白痴
: 1.認定是福利的話=把公務員的福利拿去救旅遊業
: 因為依然是政府在灑錢救觀光
: 但很奸巧的沒有直接在政府預算中劃一塊出來說要救觀光
: 而是轉個彎從公務員的福利去搞
: 既不會被罵只會灑錢
: 還可以讓一些搞不清楚的人覺得砍到公務員福利就是爽
: 2.認定是不休假加班費的話=苛扣公務員的薪資去救旅遊業
: 這個更靠北
: 本來沒休完特休的公務員沒辦法直接兌換成不休假加班費
: 要被強迫在特約商店消費已經很不爽了
: 而且還有可能是不等值(不等於其日薪)的交換
: 現在更被迫要去拿自己的不休假加班費去救一條龍
: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