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生扮納粹 段宜康:政府應展開調查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6-12-24 13:10:44
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包括穿著打扮的表意自由。
今天扮納粹違法了嗎?
沒有的話要負什麼責?
鐵十字、卍字跟納粹這個詞都只是符號,
符號本身是中性沒有意義的。
符號無罪,行為才會有罪。
穿戴成納粹開玩笑,只要沒有侵害到別人就不是納粹。
有些行為,像是衝進國家行政機關搞破壞、癱瘓國家立法機構議事程序、罵別人蕃仔、高
呼外省豬滾回去、主張慰安婦全都是自願的之類的行為,
就算不用鐵十字與卍字當象徵,
改用向日葵、二頭肌或是小鯨魚當代表,
骨子裡依然是納粹。
反正那些行為真納粹的都沒事了,
沒理由只是打扮成納粹而已就有問題吧?
所以你段大立委真要找人負責,
麻煩先立個法規定在我國穿著打扮像納粹有罪。
或者先吞曲棍球。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24 13:11:00
外省塞康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6-12-24 13:13:00
其實啊 人要生活在這個世界 多少就得遵守世界規則的
作者: heavensun   2016-12-24 13:13:00
政府的確無權調查 掉查就是白色恐怖了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6-12-24 13:14:00
要不然 我是建議八卦鄉民可以組聖74團打破世界醜態的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6-12-24 13:14:00
觀感不佳,有罪!(?
作者: heavensun   2016-12-24 13:14:00
頂多教育部 只示學校注意 以後辦活動不得有扮鈉粹
作者: aoiaoi (蒼井葵)   2016-12-24 13:15:00
根本白色恐怖 辦個日本軍人或是KMT都沒人 出來靠北一下
作者: SuperUp (( ̄▽ ̄#)﹏﹏)   2016-12-24 13:16:00
歐洲人愛管嫌事又玻璃心 安撫一下ok的 過幾年再扮
作者: photoless (Photoless)   2016-12-24 13:16:00
這位康 是屎坑無誤
作者: GaRx (CRoSS_Sakura)   2016-12-24 13:18:00
這廢物先吞再出來講話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6-12-24 13:22:00
中國同心會都不用抓喔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6-12-24 13:31:00
台灣民政府都沒事了,支那同心會當然沒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6-12-24 13:35:00
頂多只能說觀感不佳 到調查什麼的就太過分了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6-12-24 13:44:00
對 納粹最拉基的地方就是對內對外由上而下的使用暴力這就是分際 如果不能劃出分際 什麼崇高的理論願景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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