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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老公別亂抱 這女生抱15秒賠4萬
法官認為,陳女與人丈夫互動甚為親暱,超乎一般同事或朋友間舉止界線。
2016年12月24日10:28
桃園陳姓女子(35歲)和趙女(45歲)及趙女李姓丈夫(49歲)等人合夥開小吃店,今年
6月10日陳女欲結束合夥要離職,依依不捨與李男在餐廳擁抱15秒鐘,由於趙女懷疑擔任
會計的陳女帳目不清,調閱監視器發現上情,以侵犯配偶權提告求償,桃園地院認為陳女
明知李是有婦之夫,卻和李面對面互相環抱達15秒,甚有依偎李胸前之行為,互動甚為親
暱,超乎一般同事或朋友間舉止界線,判決陳女應賠償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去年6月出資入股趙女和李男共同經營的小吃店,原負責外場服務、清潔
及食材準備等,並在今年1月擔任出納工作,6個月後她想退股離職,然趙女認為陳女在4
、5月任職出納時帳目不清,乃調閱店內的監視器,赫見她在今年5月25日晚間和李在打烊
後關燈相處3分鐘、6月10日雙方2度摟腰擁抱15秒,盛怒下以侵犯配偶權向桃園地院民事
庭提告求償。
陳女供稱,她和李男朝夕相處、情同兄妹,5月28日晚間她準備關燈打烊時見李喝醉酒、
步伐不穩,才出手扶持;6月10日向李提出離職,雙方依依不捨下基於類似兄妹之情,主
動有離別擁抱之舉,乃人之常情,未有超出友誼之不正常往來關係。
經法官勘驗監視器影帶後認為,雙方關燈相處3分鐘,畫面黑暗,只有人影晃動,未見2人
有摟抱之親密行為,採信陳女的說詞;然對雙方2度擁抱、摟腰過程中,清楚可見陳女先
是整個人上半身貼在李男之背上,臉部亦埋進李之背上,之後雙方又正面擁抱,並維持同
一姿勢達15秒,李還輕撫陳女的背,雙方舉止自然,行為親密,而未採信陳女說詞,且已
侵犯趙女的配偶權,判決應賠償4萬元。(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