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曾韋禎 時代力量勞團才是勞工真正的敵人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12-25 02:20:32
※ 引述《sslong (大鼻)》之銘言:
: 本魯被酸民說是 資進黨黨工
: 資方打手
: 沒出過社會
: 本魯私立法律系 法律所 畢業
: 五年前跟朋友一起創業 因為一直沒賺錢
: 自己身為公司法務 也就不好意思拿錢
: (創業友人都覺得 既然我有出錢 免費幫寫個契約 或是跑政府機關是應該的)
: 但為了養活自己 逼不得已 只好考國考
: 這樣算不算出過社會
: 即便沒出過社會 我應該還是可以在這邊進行一例一休 你我周遭早餐店的試算
: 本魯是不知道 那些總是說慣老闆買跑車的是哪種人啦
: 講的好像 路上跑車滿街跑一樣
: 講的好像 老闆不給員工加班就是不良企業
: 講的好像 讓員工加薪 企業會倒就是沒能力
: 我支持勞工要多休假 但是看到一推人無限上綱
: 七天假恢復了 因為自己有放
: 管你是兩例還一例一休就是不能砍
: 看了覺得很倒彈
: 忍不住又來回文
: 本魯昨天說的 民生必需品跟需要人力的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依公司法現在即使修法來說
至少也要是合夥公司
公司要成立還要有公司章、買發票 (這你應該曉得)
: 沒有撐過這一波 可能會迎來失業潮
: 被說沒出過社會
: 我就說 你我周遭的有的早餐店
: 美X美系列 X安美之城 弘X漢堡 等
: 這些算不算小企業?
基本上應該可以不算
甚至公司在五人以內可以不保保險
而所謂的孬工,是要為他人事業打拼
若這些早餐店有家族成員在家族店面工作,這算自己事業了,不算孬工~
: 你每天吃的早餐店老闆 有開跑車嗎?我的是沒有啦
: 但酸民家附近的早餐店老闆 應該都開跑車
: 那早餐店 適不適用勞基法?要
: 一例一休之後 對早餐店人力分配 有沒有影響?
: 本魯吃的早餐店 每天開 一共五個員工 早餐跟午餐都做算一天營業八小時
: 一例一休實施後
: 一個員工 只能工作五天 剩下的兩天
: 要馬就是休息日給加班費 要馬就是多請人 要馬就是剩下兩天不開
外勞:呆呆尼要吃身摸?
兩萬元薪資? 呵呵~
: 先假設老闆遵守勞基法(法律就是用來守的但是酸民都會先假設 老闆會違法 廠廠)
: 一、選擇休息日給加班費的
: 月薪兩萬五(酸民:給這麼少一定是慣老闆來著)
: 大致算一下 一週工作40小時 一個月四週
: 換算一小時薪大概是104元
: ((104*1.33*2)+(104*1.66*6))*5
: (前面兩小時薪水+後面兩小時薪水)*五個人
: 這樣一天休息日的人力成本約莫多了6500元
: 一個月大概多了26000元
: 因為例假日不能上班 所以例假日請各位酸民吃自己
: 我知道 酸民都假設老闆每個月都賺幾十億
: 但我這邊先假設 早餐店老闆 本來一個月 營業額扣掉成本 只有賺五萬
: 這樣突然多了26000元
: 只剩賺24000元
: 還要給員工七天假(因為某些人堅持不能山七天假) 廠廠
: 國定假日 要馬就是 給員工加班費
: 要馬就是不開 電視店租還要照給
: 這樣要馬就是 東西變貴 要馬就是經營不善倒閉 六個人失業(員工加老闆)
能夠雇五個店員的早餐店
基本上不會慘到只賺五萬元,謝謝
除非他都賣兩元一個的煎餃去當早餐
另外
早餐店的尖峰也只有那幾個小時,時間過了就趕快趕人走。
會到早餐店當員工的要不就不太計較的家庭主婦,要就一般正式工作不好做的人
基本上都不會太在意了
既然不會太在意,多給點錢讓他們改善一下生活,
不也很好?
除此外,現在很多店都會至少休一天。
例假是休得到的。
而有更多的早餐店還懂得看鋒頭
若是超級假日、連假....由國定假所形成者。
自己也會多休一天,因為你連續開人家可能都跑出去玩了也沒啥生意好做。
: 選第二個選項 增加人力
: 因為只多了一天出來 不想雇用月薪的
: 所以請時薪的大學生 或是派遣
: 因為我是佛心的慣老闆
: 所以我給 大學生 150/時
: 高於基本工資 很佛心
: 卻因為 只有150 酸民覺得慣老闆
: 150*8*5*4=24000
: 時薪*8小時*5個人*一個月四天休息日
: 剛剛提到 老闆一個月賺五萬
: 老闆 淨賺只剩26000(還不算新進人員的勞健保)
: 老闆居然比 平日員工多賺一千
: 一定是要拿去買跑車 太可惡了
: 第三個選項 例假日跟休息日都休息
: 酸民:我今天好不容易休息耶 居然要我吃自己 惡質老闆
: 不管 老闆就是要賣我早餐
: 這就是 我口中說的中"小"企業
: 你我周遭的早餐店 為了 因應一例一休的情況
: 順便說 就算是兩例 或是兩例加7天假
: 情況都不會比較好
: 要馬漲價 要馬倒閉
: 那我為甚麼 還要支持一例一休?
: 乾 因為 逼不得以只能三選一阿 我覺得一例一休比較有彈性
: 不能 勞團又說工時太長
: 廠廠
: 對了 我忘記酸民都說我沒出過社會
: 例外也不用糾正我的數字 因為我的數學 沒有各位酸民好
: 以上
: 補充
: https://goo.gl/8umIAg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 Q:假設小明每月薪資30000元,103年12月22日(一)上班時間為8點至20點,中午休息時間
: 為12點至13點;當日17點下班以後休息30分鐘之後繼續工作至20點30分,加班費如何計給
: 。
: 1.平日每小時工資(時薪)為30000除以30天除以8小時為125元。
: 2.正常工作時間為8點至17點(8小時),之後從17點30分至20點30分,加班時間為3小
: 時。
: 所以小明之加班費計算:總計為541元
: (1)前2個小時(9-10小時):125*(4/3=1+1/3)*2=333元
: (2)後1個小時(11小時):125*(5/3=1+2/3)*1=208元
: 新增 http://labweb.mol.gov.tw/ 北市加班費試算系統
: 感謝milk7763 提供
若只賺得到五萬
他真的應該先砍一個人,不是在那過當老闆的癮頭捨本逐末........
作者: ktdsick (黑米寶)   2016-12-25 03:02:00
您自己開一間來給慣老闆們做模範吧!!廠廠
作者: rainbow119 (虹)   2016-12-25 03:13:00
原原po沒開過早餐店吧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6-12-25 03:15:00
一個月賺五萬~不會繼續開下去吧!我笑了
作者: gogen (gogen)   2016-12-25 04:18:00
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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