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問大家發展再生能源的理由是甚麼
我猜大概會有一半以上的人會說環保
然而事實上,真正主要的目的是能源自主
台灣有98%的能源都是從國外進口
這當然包括造成汙染的燃煤以及核能發電的原料
如果今天人家給你斷貨,台灣不就死定了?
所以發展再生能源是有其必要的
而電業法修正與自由化,就是發展綠能的一種手段
台灣電業自由化上周有了初步的共識
以下列出幾樣重點:
一、1~2.5年開放綠電與售店業者,6~9年會完成台電切割
說明:1.這邊讓各位注意一下是只開放綠電,也就是自由化的只有綠電
如果對於目前的綠電認購狀況有些了解,可以看到認購狀況並不佳
此外由於是透過台電而不是直接跟綠電業者購買,綠電純度也是讓不少人質疑
而台電方面依然會繼續用燃煤電廠發電,所以你不見得一定要買綠電
此外也能彌補綠電供電不穩定的問題(傳統發電供電穩定,好預測)
至於傳統電業自由化,則是需要等到綠電市場成熟穩定之後才會開放。
2. 由於輸電基本上還是由台電壟斷,沒有競爭對手,所以有人可能會質疑
台電可能就地喊價,或是擺爛;不過另一方面,如果輸電業自由化後
業者可以拒絕服務偏遠地區的民眾(因為不符合成本),而根據討論結果
政府是偏向於輸電全都由台電全包的(我想台電應該也沒那膽子就地喊價)。
二、納入電力排碳係數,增加再生資源比例
說明:不同種類的發電電力排碳係數不同,而新版本的電業法會設定一個上限
而發電業為了不使排碳係數超標,必須適當分配傳統發電與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
此制度類似美國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
至於其他共識如違反規定罰多少錢或是綠電業者輸電有優惠等共識就不再多作說明。
台灣其實有一些能源自主的例子,像是台東的達魯瑪克部落
就用自己的太陽能發電達到自給自足,但是超過五千瓦就要受到電業法的規定
也就是強迫你賣給台電,使得該社區的能源自主受到阻礙,而此次的電業法修正
則把以前的阻礙清除。
很多人覺得自由化後都是財團壟斷,然而大家似乎忘記其實自己也可以發電
在德國甚至有老百姓集資購買電廠與電網的案例(能源合作社、公民電廠)
能源合作社介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mN0aNnGFS4
另外如果一些公司要銷往歐盟等注重環保的國家,你就一定要夠環保
不然會被課懲罰性碳稅,而這稅甚至可能會超過你用綠電的成本
再加上去年簽訂了巴黎協定,環保早成了世界趨勢,若你不夠綠
你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將會大大的降低。
電業自由化後由於成本會反應在價格上,所以電價上漲這是一定的
再生能源也有供電不穩定、成本較高等缺點
但是就長遠來看是一定要的,當然,每個國家的條件不同
德國、美國、丹麥的成功案例並不能完完全全套用在島國台灣身上
至於這次自由化是成功還是失敗真的誰也說不準啦
我個人是比較希望大家對電業法修正有確實的了解其背景與目的
而不是單單看網路風向或是逢漲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