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90011 (只要有爭議,大聲就搞定)》之銘言:
: 如果我問大家發展再生能源的理由是甚麼
: 我猜大概會有一半以上的人會說環保
: 然而事實上,真正主要的目的是能源自主
: 台灣有98%的能源都是從國外進口
: 這當然包括造成汙染的燃煤以及核能發電的原料
: 如果今天人家給你斷貨,台灣不就死定了?
前提是
穩定的供應能源
今天台灣也不是蠢貨
所謂人家給你斷貨
前提是能全部都斷
而我國能源配比中有燃煤、燃氣與核能
個別採買的燃料的國家皆不相同
且也是經過合約訂定的買賣
若對方要單方面毀約也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事實上他們也毫無必要如此傷害自己的商譽
就算真的有單一兩國突然腦衝斷台灣的貨
其實對我國是有影響,但也不會被全部套住
但是按照目前的能源發展方向
綠能大幅提高,消滅現在已有的一種發電方式
其實反而是提高風險量,首先你就先少了一個核能的選項了
再來我們試想一個情況
如果我國發電主要集中在綠能發電
一個颱風來一兩天,請問這段期間太陽能與風力還有多少發電量?
穩定的電力供應是不是會出現問題?
當然,台電也不是笨蛋
自然會準備相應的備用容量率備援,約莫1(綠能):1(中尖載發電)
但中尖載發電用的是啥?
一樣是你口中會被斷貨的火發
所以擔心斷貨
應該是採購原料時跟多國合作不要被一國綁死
而非是幻想只要有綠能台灣能源就等於無限
事實上看看綠能發展最好的德國
其境內火力+核能已經完全足夠提供他們一整年所需要的發電量
在此基礎之上,在興建一倍的綠能電廠
其備用容量率高達100%以上
同時還有跨國的歐陸電網可以支應
台灣?
更別說
今天台電要跟哪國合作
由於他是國營企業
我國政府對其有非常高度的控制能力
(預算要立院審,高階主管由政府任命)
而民間企業由於自由市場,政府無法管控他們要跟誰採購原料
試問
如果今天中國以統戰為目的
刻意以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販賣給台塑遠東火發電廠
請問台塑與遠東會不買嗎?
等訂單集中了
突然給你斷貨,擾亂台灣經濟
對身為敵國的中國而言,不是沒有動機的
: 所以發展再生能源是有其必要的
: 而電業法修正與自由化,就是發展綠能的一種手段
: 台灣電業自由化上周有了初步的共識
: 以下列出幾樣重點:
: 一、1~2.5年開放綠電與售店業者,6~9年會完成台電切割
: 說明:1.這邊讓各位注意一下是只開放綠電,也就是自由化的只有綠電
: 如果對於目前的綠電認購狀況有些了解,可以看到認購狀況並不佳
: 此外由於是透過台電而不是直接跟綠電業者購買,綠電純度也是讓不少人質疑
: 而台電方面依然會繼續用燃煤電廠發電,所以你不見得一定要買綠電
: 此外也能彌補綠電供電不穩定的問題(傳統發電供電穩定,好預測)
: 至於傳統電業自由化,則是需要等到綠電市場成熟穩定之後才會開放。
認購狀況不佳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比較貴啊
台電平均電價為不到三元
綠電申購方案每度電四元
如果你一年用一百萬度電,等於每年額外增加一百多萬元的成本
至於純度不佳
請恕我直言,根本只是腦殘藉口
太陽能與離岸風機光是發電成本每度電就高達4-6元
加了輸配電成本之後恐怕會突破6-8元以上
到底是有哪個好野的資本家想要增加2-3倍的額外電力成本?
倒回來說
就算真的有這種田僑仔沒在看價格買東西的
事實上電業法未修之前
可不可以花錢請台電鋪設專線專迴專門降壓設備,從英業達風機到業主工廠?
電業法可沒說不行
只是還是回頭跟台電採購,而非跟英業達採購而已
請問,英業達在台灣搞風機這麼多年了
(還是綠能中成本最低的陸域風機)
至今為什麼沒有消費者這樣幹過?
因為不符成本嘛
再來
為啥台電必然只能搞燃煤發電?
台電老早蓋了一堆離岸/陸域風機、太陽能示範電廠
也搞過地熱發電與洋流發電的實驗計畫
說白了
真要玩綠能,台電也不是沒本事
請問為什麼台電只能退出綠能市場
有甚麼理由?
我一直不理解
為什麼發展綠能一定要透過民營?
國營企業不能蓋綠能電廠?
: 2. 由於輸電基本上還是由台電壟斷,沒有競爭對手,所以有人可能會質疑
: 台電可能就地喊價,或是擺爛;不過另一方面,如果輸電業自由化後
: 業者可以拒絕服務偏遠地區的民眾(因為不符合成本),而根據討論結果
: 政府是偏向於輸電全都由台電全包的(我想台電應該也沒那膽子就地喊價)。
甚麼毛膽子啊?
電業法修正就明訂電網業的收費由獨立電業管制機關規定
經濟部下設三個委員會
基本上台電都給他們綁死了
是要甚麼毛膽子?
且事實上
目前台電的電價也是透過經濟部的電價費率諮詢委員會透過浮動電價機制來審定
明明按公式算今年底應該降價
但該委員會說不降就不降,台電與消費者也拿他們沒轍
且就算不切割出來獨立
看看電信業的中華電
請問他的線路機房發射台租用價格是他自己決定嗎?
還不是被NCC綁死了
為什麼台電就必須要拆分?邏輯何在?
要不政府把電信線路買回啊?
同時把台水線路、石化業縣務一起買回
成立統一的線路公司
剛好順便革新統一管線,方便維修,提高路平啊
結果哩?
所以拆不拆分
由電信業的例子告訴我們,根本不影響其他民間企業的競爭力
: 二、納入電力排碳係數,增加再生資源比例
: 說明:不同種類的發電電力排碳係數不同,而新版本的電業法會設定一個上限
: 而發電業為了不使排碳係數超標,必須適當分配傳統發電與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
: 此制度類似美國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
: 至於其他共識如違反規定罰多少錢或是綠電業者輸電有優惠等共識就不再多作說明。
: 台灣其實有一些能源自主的例子,像是台東的達魯瑪克部落
: 就用自己的太陽能發電達到自給自足,但是超過五千瓦就要受到電業法的規定
: 也就是強迫你賣給台電,使得該社區的能源自主受到阻礙,而此次的電業法修正
: 則把以前的阻礙清除。
所謂受到限制
第10條
電業除小型電業外,其等級如左:
一、供電容量在十萬瓩以上者為一級。
二、供電容量在二萬瓩以上不及十萬瓩者為二級。
三、供電容量在五千瓩以上不及二萬瓩者為三級。
四、供電容量在五百瓩以上不及五千瓩者為四級。
前項供電容量,包括發電與購電。
第98條
自用發電設備之發電容量,在二千瓩以上者,購置或擴充時,應申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發工作許可證,不及二千瓩者,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轉
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案。
自用發電設備許可、登記、撤銷或廢止登記及變更等事項之申請程序、期
間、審查項目及管理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我怎麼沒有看到必然要回賣給台電的說法?
再來綠能主要是要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5條
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不及五百瓩者,不受電業
法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規
定之限制。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除前項、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另有規定者外,
其申請設置、工程、營業、監督、登記及管理事項,適用電業法之相關規
定。
前項工程包括設計、監造、承裝、施作、裝修、檢驗及維護。
補充電業法
第 97 條
工礦廠商、農田水利、機關學校、醫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置發電設
備,專供自用:
一、當地無電能供應或供應不足,而預期在一年內無法增加供應者。
二、有副產物可以利用者。
三、供生產用之蒸氣可利用以發電者。
四、電源供給絕對不能停止者。
五、購電成本超過自行發電成本,足以妨礙其業務發展者。
第 98 條
自用發電設備之發電容量,在二千瓩以上者,購置或擴充時,應申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發工作許可證,不及二千瓩者,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轉
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案。
自用發電設備許可、登記、撤銷或廢止登記及變更等事項之申請程序、期
間、審查項目及管理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99 條
自用發電設備設置之線路,應在其自有地區內設置之。但不妨害當地電業
,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 100 條
自用發電設備有餘電時,當地電業得躉購轉供,其購售契約,應報地方主
管機關備案。
第 101 條
自用發電設備設置後,應填具登記表,申請中央主管機關登記,登記表式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台電哪裡有阻礙了?
再來
相關規定是要求台電必須要把自用以外的發電保證回購
原本就不敷成本要拉線上去供電了
現在因為他們搞了太陽能
台電反而必須要拉線上去把電輸下來,還要用高價跟當地人買電(4-6元)
這是在阻礙能源自主,還是在幫忙提供資金啊?
雖然我也不知目前台電有沒有這麼可憐真的拉電纜上去輸電下來的說
: 很多人覺得自由化後都是財團壟斷,然而大家似乎忘記其實自己也可以發電
: 在德國甚至有老百姓集資購買電廠與電網的案例(能源合作社、公民電廠)
: 能源合作社介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mN0aNnGFS4
幫你補充一下前例
首座公民風場 玩完了
http://reader.roodo.com/upupph/archives/44138288.html
德國人可以接受每度電12元的高電價
台灣人兩元多時老馬漲了3成,台灣人就快要活不下去了
然後你說我們可以自己買電廠,自用.......
我想問一件事情
請問我出資買電廠之後,我家每度電多少錢?
還又是綠能那套說法
每年可透過太陽能省下數千元電費,但造價與維護費要攤提三十年?
: 另外如果一些公司要銷往歐盟等注重環保的國家,你就一定要夠環保
: 不然會被課懲罰性碳稅,而這稅甚至可能會超過你用綠電的成本
: 再加上去年簽訂了巴黎協定,環保早成了世界趨勢,若你不夠綠
: 你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將會大大的降低。
老話一句
去跟台電買綠電申購方案啊
如果嫌沒國際認證不要怕
林全已經下命令要求開始籌辦第三方國際認證了
要不然你就花錢跟google買REC認證嘛
事實上谷歌也說瞭解綠能無法24hr供應資料中心穩定的用電
因此要採購綠能額度
讓所謂全台灣,24hr中的綠能都能被谷歌用到
真是漂亮的說法
實際上用的就是你口中不純的綠電
至於面對再生能源來源不明的困境,哈那也強調,Google資料中心需要的是平順穩定的電
力,若只單純使用太陽能或風能,會導致廠房運作困難,因此目前Google所宣誓的100%使
用再生能源,指的是每年購買的再生能源數量會和資料中心的用電量相當,並不代表每天
24小時都使用綠電。哈那也表示,Google在無法只選在風場或太陽能電廠旁邊設廠的狀況
下,希望能直接從電網中調度電力,這樣一來無論哪裡的綠電都能被Google使用。
http://www.storm.mg/article/158398
: 電業自由化後由於成本會反應在價格上,所以電價上漲這是一定的
因自由化上漲消費者都是白癡就對了?
自由化的預期好處之一
就是透過自由市場競爭機制而讓消費者可以選擇
1.更低的價格
2.更好的服務
但是電業法因為要把電網業國營
好了,更好的服務注定消失
因為不管修不修法,都是國營台電幫你服務
你現在又跟我說更低的價格也沒有
電價上漲是一定的
OO個XX
是把我們都當盤子就對了?
不過非常感謝你這個支持者願意說出電價一定會漲
除了台灣財團最拿手的反應成本之外
還包括失去台電垂直整合
與大量採購(以台灣總需求量)的優勢
: 再生能源也有供電不穩定、成本較高等缺點
: 但是就長遠來看是一定要的,當然,每個國家的條件不同
: 德國、美國、丹麥的成功案例並不能完完全全套用在島國台灣身上
: 至於這次自由化是成功還是失敗真的誰也說不準啦
: 我個人是比較希望大家對電業法修正有確實的了解其背景與目的
: 而不是單單看網路風向或是逢漲必反
長遠來看我也支持綠能的發展
但我不理解的是
1.綠能發展示要發展技術廠商,還是要發展發電售電業?
技術廠商可以賣技術給國外賺外匯
發電售電就是屠宰國內用戶
技術廠商要發展只要政府提供優惠即可,不需要修改電業法
發電售電則需要修電業法,拆台電幫忙開門
2.綠能發展為什麼不能透過國營台電,必要由民營?
台電自發綠能,由於他們可以垂直整合,可以較低的價格使用綠能
民營發綠電,台電必須要保證回收
就算以後自由化,看各國前例,沒有一國不提供高額補助金
結果也是政府花錢
3.說綠能是為了能源自給率,與降低能源風險
但核能被視為準自給能源
台灣一次進口核燃料,可以使用1-2年
燃煤30天,燃氣7-14天
風力風太大,要停機,因此有颱風的日子風力停擺
太陽能要有光才能用,晚上不能用,雲層太厚發電量銳減
高綠能配比換言之就要高火發備用容量率支應
台灣目前備用容量率僅有4%左右
德國超過100%,其火發裝置容量足夠支應全年需求
在此狀況之下
減少了一種發電方式
跟我同時使用核能火力水力,並發展綠能相比
誰的風險低?
很多時候大家不是只看風向
事實上
社會上根本沒多少人關心這個議題
你說同志議題還有風向可問
沒啥人關心的議題
有甚麼風向可看?
少數關心的人士在看論述內容有沒有道理
大家都在問
今天修了電業法之後
對我國,對老百姓的好處究竟在哪裡?
至今,包含你這篇,都沒有具體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