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夫在偷腥妻皮包藏錄音筆蒐證 法官認具證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6-12-25 15:40:09
※ 引述《KKmex (麥克斯)》之銘言:
: http://n.yam.com/udn/society/20161225/20161225029776.html
: 夫在偷腥妻皮包藏錄音筆蒐證 法官認具證據能力
: 聯合新聞網/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2016年12月25日 上午02:05
: 李男與有夫之婦「小玉」被控妨害家庭罪,兩人辯稱到汽車旅館僅有愛撫及擁抱,並沒有
: 「嘿咻」,但小玉的丈夫偷偷在妻子皮包內的暗袋偷放錄音筆,錄下肉體撞聲、喘息聲、
: 呻吟聲,法官當庭勘驗,認定犯行明確,依妨害家庭罪將兩人各判刑7月。
: 丈夫抓姦偷錄妻子性愛過程,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有無構成妨害秘密罪?法官認為夫妻對
: 他方負有維護婚姻純潔的義務,為維持圓滿婚姻生活所應盡的純潔保持義務,出於道德上
: 期許,婚外性行為受到法律規定明文禁止。
: 法官強調,陳男的錄音證據,並非以暴力方式取得,目的在蒐集妻子與他人間的婚外性行
: 為事證,以保全婚姻及健全家庭,而對對方私人領域有所侵犯時,應認為是為維護婚姻純
: 潔所作出的必要努力,認定陳男偷錄有證據能力。
: 判決書指出,李男(31歲)、「小玉」(29歲)為各有配偶的人,兩人於103年9月30曰、
: 同年10月14曰晚間,前往台中市夏都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因「小玉」的丈夫陳男懷疑妻
: 子不軌,事先將錄音筆藏放在妻子皮包內的暗袋,錄下兩人嘿咻過程聲響。
: 李男與王女都承認前往夏都汽車旅館投宿,但否認發生性行為,辯稱僅有擁抱及愛撫。法
: 官當庭勘驗陳男提供的證物錄音檔,聽到性行為時所發出的肉體撞擊聲、王女呻吟聲、及
: 李男的喘息聲。
: 法官並聽到,李男與王女的對話,李男說「今天怎麼特別累,被妳操到」、「我內褲還沒
: 穿耶」;王女也稱「快要被你壓扁了」、「太累了」等語,法官認為若僅愛撫行為,斷不
: 可能出現「被妳操到」,或雙方喊累等,足證兩人有性關係。
: 法官審酌,李男與王女未能遵守婚姻男女分際,致陳男受有損害,兩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
: ,未見真誠悔悟,且都不願與陳男進行調解,賠償陳男所受損害,法官遂予以判刑。
之前我說通姦罪成立根本不用性器直接插入的證據
結果一群法匠還衝出來罵我法盲
我一直說用間接證據也能判斷
法匠還一直狂噓我 法匠每次都亂護航~
後來我公佈判決書 判決書明明說根據綜合判斷
不一定要當場目擊性器結合 亦能認定有通姦事實
法匠臉真的好腫!!!
不過本案是偷錄音 已經構成妨害秘密
怎麼錄音還會有證據能力?
所以說 法條都是法官自己解釋的
還看過大老婆罵疑似小三的女方狐狸精
根本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小三
只是懷疑而已
結果士林地院還說 這是多元社會
要保障行為人說出事實 單純說出事實的行為
不會構成誹謗跟公然侮辱
......看完判決書真是傻眼
就算對方真的是小三
也不能跑去對方公司辱罵狐狸精吧?
還有說另案被告在中國大陸打人跟罵人
因為憲法規定中國大陸也是中華民國的國土
故士林地方法院也有刑事管轄權 判被告有罪!
明明大法官解釋就說中國大陸是我國司法所不及處
現在士林地院還管到中國大陸的案件去了!
法條根本都是法官胡亂解釋
反正法官認為被告有罪 就算沒證據
依法應判無罪 但是法官「正義感」使然
就會故意曲解法條 硬要被告被判有罪!
什麼無罪推定都是騙人的!
作者: QQ101   2016-12-25 15:43:00
沒有直擊插入也被定讞幫QQ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6-12-25 15:46:00
上訴就翻盤啦zz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12-25 15:41:00
看法官啊 這真的靠運氣有的抓到精液床單了一樣沒罪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12-25 15:40:00
喔喔抓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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