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蝦米?肚子被搞大還被告 原來法條藏玄機

作者: TWCYH (喝蜆精)   2016-12-26 00:48:0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社會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蝦米?肚子被搞大還被告 原來法條藏玄機...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15歲少年阿泉(化名)與16歲少女芊芊(化名)今年在
臉書認識後相戀,接著偷嚐禁果10餘次,阿泉習慣不戴安全套,最終「搞出人命」,東窗
事發後,雙方家長本欲協調,未料阿泉父母經有法學知識的朋友建議,因阿泉未滿16歲,
可先下手提告芊芊「與幼童性交猥褻罪」,氣得芊芊父母大罵「我女兒大肚子還被告,天
底下哪有這種事?」
據了解,今年7月,阿泉透過朋友介紹,在臉書上認識了長髮、長相清秀的芊芊,2名年輕
人在網路上互動頗佳,約出來見面後更是郎有情妹有意,相識不倒1周就交往,同時年輕
人耐不住性子,才剛交往就嚐了禁果。
警方調查,在今年7月2人開始交往後,1個月間2人發生關係起碼20次,都是在阿泉家中,
趁父母不在家時,2人好好巫山雲雨一番。但每次阿泉都不願意戴套就上陣,而芊芊起先
有因擔心而提醒阿泉「這樣會有小孩吧!」阿泉仍不聽勸半哄半騙「我會體外射精」,就
這樣趁著濃情密意做了下去。
果然短短30天,20次不戴套的性交終究讓芊芊懷了身孕,阿泉這才知道事情搞大了,遂開
始避不見面,芊芊受不了向父母坦承自己懷孕,而男方卻不聞不問,於是芊芊父母氣憤之
餘只能先帶女兒去醫院打胎,同時相約阿泉父母談判。
阿泉父母知道時也非常氣憤,直罵阿泉「書都讀到哪裡去?」接著阿泉父母擔心被告,遂
求助有法學相關常識的友人,悉知阿泉仍未滿16歲,依刑法227條,可對滿16歲的芊芊提
告「與幼童性交猥褻罪」,而阿泉父母最終也照做,向警方報案對芊芊提告。
芊芊父母經警方通知知道女兒竟被告,簡直氣得七竅生煙,怒斥「他(指阿泉)性癖差還
要來告女孩子,到底是不是男人?」芊芊父母遂也向警方對阿泉提告刑法221條「強制性
交罪」。警方說,雙方父母談判決裂,也都各自提告,依法2人都必須函送法辦。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28268
5.備註:
新北……
作者: Shiau5566 (妹妹的帥哥哥)   2015-12-26 00:48:00
不意外
作者: Dissipate (雲消霧散)   2016-12-26 00:49:00
看成法條藏玄奘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12-26 00:49:00
XDDDD幹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12-26 00:51:00
強制性交罪會起訴嗎?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12-26 00:51:00
新北太神奇了
作者: mayjan   2016-12-26 00:51:00
現代人都發育早 這種法律...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6-12-26 00:52:00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gundamf91 (還在想)   2016-12-26 00:52:00
法官那兩邊家長都會被叫來電吧,硬要搞這樣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2-26 00:52:00
互告啊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6-12-26 00:53:00
教你們,通通公告上網,給網友公審肉搜喔,哈........
作者: motor2291   2016-12-26 00:54:00
先告先贏的概念嗎
作者: nowitzki0207   2016-12-26 00:54:00
當然可以告,搞未滿16更重,不過都是爸媽賠
作者: x6urvery (魁)   2016-12-26 00:54:00
台男不意外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6-12-26 00:56:00
台男明明吃到了還敢告人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12-26 00:58:00
我要是女生的爸爸 就去閹了那男的這種只差一天就可以告對方的法條也真是有夠智障了生日只差一天 然後先過生日的那一個會被告 呵呵
作者: mustangccx (mustangccx)   2016-12-26 01:01:00
年輕不懂事啊 年長姐姐還犯法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6-12-26 01:01:00
爛法律 先過生日的先被告 操
作者: DarkKnight (.....)   2016-12-26 01:02:00
年紀不到16的贏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6-12-26 01:03:00
這一定是台女媽媽教壞他的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2-26 01:03:00
兩邊直接互告啊,又沒說被告的就不能告人阿幹 女的16喔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6-12-26 01:05:00
豪爽 吃姐姐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6-12-26 01:05:00
女方告不成吧 用錯法條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2-26 01:06:00
看男方打砲時有沒有拍照或錄影,有的話快交給警方
作者: dalan1226 (暗咖 ♥)   2016-12-26 01:06:00
沒錯啊 女方吃虧
作者: qq78097 (超越靈魂)   2016-12-26 01:07:00
這法律真是超爛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6-12-26 01:07:00
女生真的輸慘了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2-26 01:09:00
不過18歲以下犯的,進法院也一定緩刑喇
作者: jason72830 (PTT甲級貧戶)   2016-12-26 01:13:00
終於有一次男的不吃虧了 男女平等又前進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6-12-26 01:15:00
安全套是三小用語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12-26 01:16:00
女方告不成
作者: maybetodo (np)   2016-12-26 01:16:00
這種法學國中公民認真聽就學到了
作者: IKURAQ (小金太太)   2016-12-26 01:16:00
打胎是什麼
作者: karta2291999   2016-12-26 01:17:00
XDDDDD
作者: maya60611 (貓耳少年修修)   2016-12-26 01:20:00
男女對調男的就死定了
作者: ts00854768 (Siang)   2016-12-26 01:20:00
感恩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12-26 01:23:00
這男的穩贏吧
作者: kikisnail (kikisnail)   2016-12-26 01:26:00
幹嘛一定要告回去,227-1擺好看的喔
作者: a12141623 (台女救世劍)   2016-12-26 01:28:00
超爽的
作者: cst02 (綽號暱稱)   2016-12-26 01:29:00
這次幫女方QQ
作者: miau1218 (聽說時間會增加勇氣)   2016-12-26 01:32:00
15歲習慣不戴套?現在小孩真早熟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6-12-26 01:36:00
30天無套20次沒中可以去看醫生了,應該不孕爸爸說還算個男人嗎?N 他15歲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6-12-26 02:06:00
兩性平權
作者: expertsaid (御手洗)   2016-12-26 02:15:00
自己母豬女兒愛這款的 還檢討別人性癖差 好笑30天中出20次…反觀八卦肥宅QQ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2-26 02:20:00
這篇新聞是男告女,笑死
作者: dryada23548 (實驗室守護者)   2016-12-26 02:22:00
... 保險套就保險套 安全什麼
作者: tilamisudog (海灣裡的流浪狗)   2016-12-26 02:54:00
應該會用兩小無猜條款不起訴庭外和解
作者: whiteshoes (白鞋)   2016-12-26 03:14:00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免除其刑。女方無罪 但是墮胎錢男方還是要付 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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