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扯 母逝5年 遭追討2千敬老金

作者: LJer (jason)   2016-12-26 09:23:16
1.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扯 母逝5年 遭追討2千敬老金
3.完整新聞內文:
重陽節前往生 新北竟稱「不符規定」
【張欽、曾佳俊╱台北報導】新北市計程車運將呂鎮鎰5年前重陽節前夕,幫母親代領重
陽禮金2千元,豈料呂母拿到錢2天後過世。上個月,呂男竟收到新北市政府發函要討回2
千元,理由是社會局與上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發現呂母在重陽前就死亡,無權領
禮金,呂男憤而向市府提訴願,市府駁回後已函覆衛福部作最後確認。
兒怒稱:抗爭到底
呂鎮鎰受訪說,若衛福部堅持討錢,「一定打行政訴訟抗爭到底、無論輸贏在所不惜!」
他稱,政府明明自己疏失,還那麼小氣要追討發給往生者的禮金,根本是擾民。
全案起因新北市政府2011年發放10月5日重陽節禮金時,提前1個月通知符合資格的老人領
取,當時85歲的呂婦身體不適住院,請兒子於9月21日找里長代領,呂男說:「母親領到
錢還很開心,豈料9月23日母就因心肌梗塞過世。」
「重陽過世仍可領」
今年11月1日,呂男竟收到新北市府來函,指呂母在重陽節前已往生,不符合當年「重陽
節致贈敬老禮金實施計畫」規定,要求呂男繳回代領的2千元。
呂男不服提訴願,強調當時是里長主動通知且合法代領,錢已給母親,政府卻向他要,不
合理,且拖了5年才追討,「難道要在發禮金時,當面告知老人家,最好不要在重陽節前
過世嗎?」
呂男提訴願,日前被新北市府駁回,市府另函覆衛福部作最後確認。新北市社會局回應,
前年已修改規定,新北市長者若於重陽節當天死亡或遷出戶籍,仍具有受贈身分。衛福部
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說,該禮金是新北市發放,發放的標準、時間是否要檢討,應問新北
市政府,至於此訴願案方面會依法處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26/37498204
5.備註:
為什麼他媽媽逝世 新北政府知道?
好奇
之前不是有死了以後還請領什麼補助
被人舉報才知道
這件沒有人舉報政府怎麼會知道他媽rip的事??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6-12-26 09:24:00
人死掉地方政府怎麼不知道?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6 09:25:00
人死要辦除戶政府怎麼可能不知道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6 09:25:00
審計部查帳時查出來的吧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26 09:25:00
當然要等選舉選完惹才要討阿^^朱立倫又不是87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12-26 09:25:00
2000也想領 有這麼窮?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6-12-26 09:25:00
人過世要移出戶口呀 不然市政府怎麼知道 爛備註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12-26 09:25:00
新北水準
作者: ya700 (YA)   2016-12-26 09:26:00
雖然很白目,不過代表公務人員蠻認真的,給個讚
作者: rock123520 (甲霸呆先)   2016-12-26 09:26:00
===== 上法院請律師都不只2000了 腦袋有病嗎?! ======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12-26 09:26:00
沒聽過死亡登記這回事嗎? 沒死亡登記沒辦法辦理繼承
作者: kenro   2016-12-26 09:26:00
對系統就知道了 其實追回並沒不合理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6-12-26 09:26:00
不然你以為上次造謠同志自殺為什麼這麼快破了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6-12-26 09:27:00
爭議在於提前發放啦,不過這種禮金不都是提前發的嗎?
作者: coolgigi (markus)   2016-12-26 09:28:00
鯛民來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6-12-26 09:28:00
對一下很快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6-12-26 09:30:00
可憐可憐這智障政府,需要錢
作者: wangks (歐巴桑的歐巴)   2016-12-26 09:30:00
當事人領到錢時還未往生,是政府自己在便宜行事,不合情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2-26 09:31:00
還錢還錢!!!!
作者: coolmanchen (J.C)   2016-12-26 09:32:00
神邏輯,到時是不是要搞到全國人都得節日過後才能領
作者: wangks (歐巴桑的歐巴)   2016-12-26 09:32:00
是我我也不想還,不是因為兩千塊,因為這是政府給媽媽的紅包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12-26 09:32:00
定規則的人早該想到造冊到發放的時間差一定有可能有人死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12-26 09:32:00
問題在提前發放啦.....沒事找事的代表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12-26 09:33:00
如果要搞提前發放 就應該以發放日為準 拿節日當天為準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6-12-26 09:41:00
共諜退休俸都沒討這麼快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12-26 09:48:00
有病. 又不是領錢前就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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