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法》修正初審通過 同性婚姻合法化邁出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6-12-26 16:30:23
※ 引述《ssaw5166 (四季偽五六)》之銘言:
: APPLE
: 民法》修正初審通過 同性婚姻合法化邁出第一步
: 婚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同性婚姻平權的《民法》修
: 正草案,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動議,將《民法》972條原先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
: 行訂定」條文保留,新增「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盼降低雙方衝突,
: 最後初審條文照該版本通過,但全案須經朝野協商。
: 《民法》第972條是否修正引發爭議不休,現行條文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
: 定。」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為化解反同團體
: 壓力,郭正亮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立委許淑華也提出修正動議,改為「男女或同性當事
: 人」,最後按照郭正亮版本通過。
: 稍早也通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提出附帶決議,婚姻平權全部相關法案,通通送交朝野協商
: 。最後以尤美女版本做為討論基礎,併案審查。
: 初審通過條文,包括採納尤美女版本的971-1條平等適用原則,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
: 平等適用民法或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也平等是用民法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
: 至於972條,則通過郭正亮版本,保留原「男女雙方」條文,新增第二項「同性婚約,由
: 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
: 至於關於收養小孩的1079之1條,也加入反歧視條款,法院認可收養時,不得以收養者性
: 傾向、性別、性別特質等理由,有歧視之對待。
: 綠委蔡易餘提出的第八章同性婚姻專章,則改為第二章之一,條次進行更改,並規定「同
: 性婚姻,其親屬關係之建立、消滅與法律效果,依本法規定」。(符芳碩、張文馨/台北
: 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226/1020935
: 以下開放崩潰
民進黨這一次修法,真的是修的很好
保留原本民法的規定,維持原本的傳統
再額外增加一個,讓同性戀可以結婚的法條
這樣甲甲那一邊應該也滿足了
真的該給民進黨的立法委員一個大大的讚!!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6-12-26 16:31:00
阿不就是折衷方案XDD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26 16:32:00
可是凱道萌萌還是崩潰啊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2-26 16:32:00
甲甲滿足個雕.他們上次開演唱會反的就是這折衷方案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2-26 16:32:00
就折衷方案啊 不過萌萌大概還在總統府前鬧吧上次演唱會這個方案還沒出來吧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2-26 16:33:00
專法專條隨你解釋.只不過甲甲再鬧沒人會鳥了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2-26 16:33:00
甲甲反的是專法 這次的條文並列還在民法裡 所以大部分都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6 16:33:00
萌萌的家庭傳統定義被改變這個理由站不住腳了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26 16:33:00
http://tinyurl.com/ztn3xzg 所以他們連折衷都不要
作者: broian   2016-12-26 16:34:00
啊專法就被認為歧視 XD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12-26 16:35:00
郭正亮,許淑華,柯建銘,尤美女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12-26 16:35:00
個人覺得這樣改有點多此一舉 就為了所謂沒啥實質意義的傳統 不過既然有人很糾結那幾個字 那就這樣改也很好 隨便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26 16:35:00
急什麼,到了協商老柯還會生出新的版本出來~向來如此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12-26 16:36:00
有就好了 但是護家盟應該不會善罷甘休這樣改確實是顧及最多人的想法 也辛苦立委們了
作者: PTTJudge (習慣沒有她)   2016-12-26 16:38:00
這就是朝三暮四型的修法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6-12-26 16:44:00
噓樓上黑名單唉低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16-12-26 16:49:00
根本兩邊不討好
作者: trashpoking (廢文王)   2016-12-26 16:50:00
甲甲會不高興 為什麼要立專法你歧視我們
作者: cka   2016-12-26 16:57:00
完美~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2-26 17:03:00
某些推文到底有沒有看新增的內容…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2-26 17:03:00
這不是專法啊某樓 至少我在甲版沒看到有幾個人反對的
作者: EggAcme (Egg)   2016-12-26 17:05:00
再折衷 你看護家盟還不是跑到凱道抗議 其實沒啥必要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26 17:08:00
早就知道萌萌什麼都不要修 12/3主場就夠清楚了
作者: dw2062124 (JokerW)   2016-12-26 17:09:00
邪教崩潰
作者: drigo   2016-12-26 17:11:00
之前一堆甲甲喊增條文增專章是歧視...怎麼現在風向變了?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2-26 17:14:00
專章是真有疑慮 不過972條並列我還真沒看過有幾個人反對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鐵)   2016-12-26 17:18:00
基本上是脫褲子放屁 但考量到立法折衝 好像也沒辦法
作者: adst513 (午安)   2016-12-26 17:33:00
那不算同性婚異性婚的其他性別婚姻怎麼辦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12-26 17:34:00
樓上你舉個例子啊 不要又跟我提人獸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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