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交友挑少女下手 男子涉性侵遭判3年2月
新竹市焦姓男子,今年6月初某日,以手機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聊過
一陣子後,焦男約女網友見面,騎機車至女網友住處載她外出用餐、夜遊,焦男見女網友
「秀色可餐」,竟以手機沒電為由,載女網友回到焦男住處充電,隨即不顧女網友反抗,
強制性交得逞,女網友事後報警,經檢警起訴後,新竹地院審酌,焦男犯強制性交罪,判
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女網友事後將此事告知父親,父親立刻帶女兒至醫院進行驗傷,並將手機交友軟體
Bee-Talk通話紀錄截圖9張,與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當作呈堂證共,堅持對焦男提告
。
焦姓男子在法官審理時,坦承犯行,認為自己年輕氣盛,一時無法克制自己,才會有這樣
脫序行為,並與女網友及其父達成和解,也繳交第一期和解金,取得兩人原諒。
判決指出,焦男去年就有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遭判刑後仍不知悔改,一再管不住自己的
行為,經法官審酌,焦姓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ry/2/219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