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今天又發生了酒駕撞死人的意外(?)了
大家都知道酒駕的人絕對都明白自己有喝酒
並且以一種僥倖的心態在路上亂跑
假設說今天有個路人實在看不下去跳了出來(無加入任何黨派)
政見是把酒駕的罰則全面抬高
例如:
驗出酒精以重傷害未遂直接起訴+不可交保不得保釋+吊照5年+沒收車輛(無論是否本人)
酒駕肇事(未傷人or輕傷)以殺人未遂起訴+不可交保不可保釋+終生吊照+沒收車輛
酒駕撞人(死人or重傷)直接以蓄意殺人罪起訴+不可交保不可保釋+終生吊照+沒收車輛
鞭刑目前不在刑法的主從刑當中先不論但包含在長遠政見中
在現今的風向一面倒的傾向重罰酒駕之下
是否有機會能夠當選立委呢?
還是會因為碰觸了所有政治人物都不敢碰觸的這塊
被各種黑衣Boy悄悄的經由大衛魔術化成了海景第一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