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seii (yoseii)
2016-12-26 21:45:42※ 引述《psdcgb (psdcgb)》之銘言:
以目前公家單位經常上級交代周末要舉辦活動
但是公務人員普遍人力不足
需要求助臨時人員支援
而週六請臨時人員上班,加班費增加金額如下
時數 舊制 新制
1 35 625
2 70 625
3 139 625
4 209 625
5 278 1320
6 348 1320
7 417 1320
8 487 1320
9 660 2431
10 834 2431
11 1007 2431
12 1181 2431
據說目前各機關單位都已經十分頭大
未來周末的活動要不要辦?長官叫你辦,你敢不辦嗎?
但是如果人力不夠了,找臨時人員的加班費也沒有預算,該如何解決?
難道要政府機關帶頭違法?還是繼續凹公務人員做到死不給你加班費?
相較之下,公務員的加班費被強迫其中 8000 元必須使用在跟團旅遊或套裝行程
否則不可核銷
國家將勞工休假、加班費修法強制規範,對於公務員卻極盡可能的剝削
真的是很棒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