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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有偷情衛生紙竟可拒驗DNA 全因這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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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找倒疑似老公通姦的衛生紙團告官,竟無法驗NDA。示意圖
2016年12月27日15:35
在金融界擔任高階經理人的章姓人夫,背著妻子和羅姓女子交往,章妻收到密報,氣得到
汽車旅館捉姦,還搜到一團可疑衛生紙,怒告2人通姦,但2人卻引用《去氧核醣核酸採樣
條例》,成功拒驗DNA,因此獲判無罪。律師鄭光婷指出,該條例確實沒有規定妨害家庭
罪需強制採驗DNA,被告若拒絕採驗,的確不能強制採驗;但律師徐仕瑋則認為,檢察官
可能對法條有所誤解,且此例一開,恐影響到許多犯罪的偵辦。
律師鄭光婷指出,《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中規定,被告或嫌疑人犯下特定的罪,就必
須強制採驗DNA,包括殺人、公共危險、妨害性自主、傷害、強盜等相關案件,但妨害家
庭罪不在該條例強制採驗的規定中,可能是相較之下,妨害家庭侵害的法益較輕微,若被
告拒驗,確實不能強制採驗DNA。
律師徐仕瑋則抱持不同見解,他認為,可能是檢察官對法條有所誤解,他解釋,《去氧核
醣核酸採樣條例》中規定要強制採驗的罪名,是一定要驗,但並非該條例沒列出的罪,就
不能檢驗,否則未來通姦罪的被告若都據此主張,罪名恐很難成立,而且該條例沒列的罪
很多,依檢察官的想法,可能會影響到許多犯罪的偵辦。
徐仕瑋解釋,《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強制採樣的立法目的,在於為重大犯罪者建檔,
重點在於對於未來治安的維護與預防,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鑑定機制是兩回事,為了
偵查犯罪,鑑定人可以採集犯罪嫌疑人的毛髮、血液等,當然也可以驗DNA,並沒有限定
犯罪種類。
不過這並不是被告援引該條例成功拒驗DNA的首例,鄭光婷說,過去曾有名黃姓名醫,被
妻子發現和他小20歲的女學生同居,還在女學生懷孕產檢時,在麻醉同意書註記雙方為「
夫妻」,黃妻後來要求丈夫和女學生所生子女比對DNA,但法官後來也以《去氧核醣核酸
採樣條例》不得對妨害家庭罪強制採驗為由,判無罪。(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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