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立院遭束帶綁 蘇煥智:民進黨過去反對,應出面解釋
三立新聞網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部分反同人
士翻入立法院表達抗議,要求停止審查、交付公投,遭警方以束帶反綁雙手保護管束。對
此,前立委、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警方行為有違法之嫌,民進黨應該要有了一個合理
解釋,以免被譏「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蘇煥智2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看到警方對翻進立法院抗議的反同人士上束帶,他覺得非常
感慨,過去馬英九時代就以這種強制羈押的方式來對付示威民眾,尤其是太陽花學運時。
當時大家就質疑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中的授權範圍,就是沒有束帶,所以是違法的,當時民
進黨也出來反對。
蘇煥智說,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一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
其他經核定之器械之器械。」目前行政院公佈的警械並不包括束帶,比較接近的項目是「
警銬」及「警繩」,但束帶過去一向是綁貨物,並非用來綁人,綁人容易造成割傷的意外
;所以畢竟與手銬專為綁人,較不易造成受傷兩者是有出入的,而且也與警繩的通常解釋
範圍有相當的出入。
他認為,在行政院未修正公布警械種類前,以綁貨的「束帶」來綁人,羈押抗議者,的確
有違法之嫌。
http://tinyurl.com/zoquoqj
不是不能用,是不能對我用~
作者: kenro 2016-12-27 19:29:00
邊緣人可以滾了
作者:
purue (purue)
2016-12-27 19:29:00束帶並非正當警械 只能在緊急有需要時使用 也有規範的
作者:
drmfs01 (red)
2016-12-27 19:29:00有小巨人的港覺
作者:
m21423 (WSH)
2016-12-27 19:32:00推 垃圾資進黨
作者:
znck (風月)
2016-12-27 19:33:00黨工還在護航 當初太陽花嘴臉都忘了嗎?
作者:
Cartier (卡帝亞)
2016-12-27 19:40:00束帶 vs 手銬 我選束帶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6-12-27 19:41:00顏色顏射
作者: Jomai (7963) 2016-12-27 19:42:00
其實依法辦理就警棍上了
作者: QQdragon 2016-12-27 19:48:00
空心木栓詐騙集團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12-27 19:50:00
束帶很痛我寧可手銬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6-12-27 19:54:00是氣絞不是鎖喉
作者:
DanGong5566 (黨工5566)
2016-12-27 19:54:00腦袋早就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