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國旗不准出現在台灣」 故宮潑漆情侶割國旗判拘役
3.完整新聞內文:
故宮噴漆情侶檔陳儀庭、陳妙婷對影星成龍贈送給故宮南院、12生肖獸首中的龍、馬首潑
灑紅漆,今年2月分別被判處2月徒刑;新北地檢署查出2人去年國慶日又率眾割壞10面國
旗,折斷旗桿,新北地院今天依侮辱國旗罪將5人各判處拘役20天,均得易科罰金2萬元。
33歲陳儀庭與20歲陳妙婷,去年12月30日到開幕第3天的故宮南院,用油漆潑灑南院掌管
的文物;去年10月,陳儀庭也在228公園舉辦「10月淪陷 反殖焚旗」的活動,當眾燒毀2
面中華民國國旗,法院判處拘役20天,今年6月他已入獄服刑。
今年3月,警方傳喚對國民黨部丟擲汽油彈的林姓重機騎士到案,陳妙婷趕到警局聲援說
,丟擲汽油彈不是暴力犯罪,是主張台灣意識的燃燒,不會比中華民國體制當年的壓迫危
險,還說:「他的行為很有勇氣,突破台灣獨立運動的限縮性。」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去年10月國慶日清晨3時許,陳姓情侶檔與4名男子一起到新北市永和
區中正橋,以美工刀、剪刀割毀懸掛在橋上的國旗、折斷旗桿。
法院審理時,陳姓情侶檔與徐姓、廖姓、吳姓男子均承認毀損國旗,指出國旗是黨國餘孽
,不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國旗,國旗不可以出現在台灣的土地上;至於還有一名共犯
,檢方當初傳喚他,對方竟說「我不接受中華民國的法律審判,拒絕到庭」,檢方發布通
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2197010
5.備註:
不接受中華民國法律審判,真的太87了...不對 是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