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不聽勸阻// 退離國安人員赴中遭拘 將不營救
赴中常遭鎖定 陷入險境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台灣部分國安人員在退役或離職後前往中國,常遭中國鎖定,
不僅影響人身安全,甚至出現國安漏洞;為此,國安局長彭勝竹十二月初對局內退役或離
職人員發出公文,建議不宜進入中國、港澳地區,如被建議不要進入卻仍進入而遭中國拘
留,依法將不營救、補助。立委則籲政府多做提醒,讓國安人員提高警覺。
彭勝竹指出,雖兩岸關係持續開放,但國安局人員為中國長期注偵對象,且有退離人員陸
續反映,縱使退離管制期滿後赴中國、港澳地區,仍經常受中方缺談,除不堪其擾,也陷
「不得不說」困境,且根據中國相關法令,如我國國安局人員遭注偵、立案,不受中國刑
事追訴期限的限制,對我國國安機密保護、國安人員身家安全都具明顯風險和維安疑慮。
不得不說 出現國安漏洞
公文提到,國安局審酌後,建議已過管制期的退離人員在受通知後、風險未消除前,現階
段不宜進入中國、港澳地區。此非限制《憲法》保障之遷徙自由,如退離人員前往該地區
,國安局無由干涉,但經通知後仍前往者,「不適用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廿四條、廿五條規
定。」
「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廿四條、廿五規定,如情報人員在境外因從事情報工作傷殘、死亡
,可獲撫慰金或撫卹金,也可獲醫療費全額補助;如從事工作喪失人身自由,其隸屬機關
應積極營救並支給補償。且退、離職後的情報人員,曾因從事情報工作,致傷殘、失蹤、
死亡、喪失人身自由或涉訟者,都適用之。
不過,「國家情報工作法」廿五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也明定,「經隸屬之情報機關以書面
記載具體事實及理由通知不宜前往之地區,仍於合法通知後故意前往該地區」,將不適用
該法第廿四條、第廿五條規定。
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彭此舉是在既有法規上加以提醒,盼經手特殊任務、機敏
資料的國安人員更有警戒心,避免小至個人陷入險境,大則影響國家機密與安全。他也呼
籲,國安局應多做這種經常性提醒,讓國安人員提高警覺。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表示,縱使過了管制期,國安人員、情報人員在中國風險仍存在,因此
國安局的道德勸說是必要的。他也認為,不只國安人員,國軍退離官兵也應具備敵我意識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066451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6-12-29 12:58:00預防針
作者:
meokay (我可以)
2016-12-29 12:58:00Z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6-12-29 12:58:00爽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12-29 12:59:00死好
作者:
FA88124 (吃我的Put啦)
2016-12-29 13:00:00快發宣導小卡
作者: gta1994 2016-12-29 13:01:00
自己愛去的...開薰
作者: centra (ukyo) 2016-12-29 13:01:00
對岸都能被自殺兼維穩了,選國安局的工作風險要知道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2-29 13:01:00反正台灣不救,就投誠比較快
作者: centra (ukyo) 2016-12-29 13:02:00
不然就不要選國安局
作者:
DIDIMIN ( )
2016-12-29 13:02:00國安人員連這種事都沒警覺的話,可以要求退回稅金嗎?
作者: centra (ukyo) 2016-12-29 13:03:00
連在泰國都可以綁回中國了 這國家流氓都極致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6-12-29 13:21:00狗安局本身就是肉洞
作者:
getfull (getfull)
2016-12-29 13:28:00舔共賣台廢物殺無赦
作者:
ihateants (Naruhodoh)
2016-12-29 13:43:00以前監視敵國,現在退役就以為安全下莊????這智商我來做國安人員都比他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