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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撤銷胡志強董事資格 文化大學敗訴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2月29日13:20
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從2006年起連續兼任文化大學第15、16屆董事,2013年又被選任為第
17屆董事,但文大隨即發現行政院的公務人員兼職要點有規定,兼職最長以4年為限,文
大認為胡任董事已超過4年,若續任第17屆董事恐違反規定,因此開會撤銷他的董事資格
,並向教育部呈報,但教育部認為該規定不適用民選地方首長,否決文大撤銷胡董事資格
的決議,文大不服打官司,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文大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文大基於2個理由撤銷胡志強董事資格,第一是他已兼職擔任文大董事超過4年
,恐違反公務人員兼職要點,第二是兼職要點有規定,公務人員兼職不能超過2個職務,
而胡除了兼任文大董事,同時另兼任台中市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中市發展體育教育基金
會董事長、財團法人洪鈞培文教基金會董事等職,因此決議撤銷胡的文大董事資格。
但教育部認為,文大撤銷胡志強董事資格有2個問題,首先是公務人員兼職要點「不適用
民選地方首長」,因此所謂不能超過4年、不能超過2個兼職,都不影響胡擔任文大第17屆
董事。另外,教育部認為,文大該次會議並未通知胡志強出席,程序不符合文大自己的規
定,因此否決撤銷胡董事資格的決議。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教育部處置合法,判文大敗訴確
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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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lbert (蛋黃溫)
2016-12-29 16:48:00二師兄歸位!正直良善都回來惹!
作者: lebronlp097 (呵呵軒) 2016-12-29 16:49:00
台中王ㄎㄎ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6-12-29 16:50:00
活該自己不照程序走 難怪打不贏官司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2-29 16:51:00
民選巿長不算公務員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2-29 16:52:00
老胡失去校董改當中國時報副董事長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12-29 16:52:00看你用那個法 不是所有法都是公務員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2-29 16:53:00
年薪比校董多百倍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2-29 17:04:00
當四年了還想當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