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
男大生性侵學妹 硬拗僅親抱自射內褲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吳姓男大生約15歲女網友見面,卻開車載她到北市國中地下
停車場硬來,被害人慘遭內射後,返家趕緊使用驗孕棒驗孕,卻被祖母發現,氣得帶她
上警局控告吳男,吳男承認親、抱被害人時太興奮射精,但辯稱自射在內褲,否認性侵
,高等法院認定吳男說詞不實,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3月,當時18歲、唸大學的吳男,透過臉書(Facebook)認識年僅15歲、就讀國三的
小華(化名),雙方聊天後,吳男發現小華是他唸同一所國中的學妹,變得更加熟識。
同月23日下午,小華因跟許姓男友吵架,以即時通訊軟體line向吳男訴苦。吳男竟心懷
不軌,趁當晚下大雨、小華又未帶傘之際,表明願載她回家,小華不疑有他就坐上吳男
轎車內。吳男在小華坐進副駕駛座後,細看小華長相秀氣可人,皮膚白皙,順勢先反鎖
車門,接著熟練伸手抓胸、硬摸她的下體,小華受到驚嚇,出手阻擋,這時突然有路人
經過,吳男趕緊將車開走。但吳男將車子駛入北市松山區某國中地下停車場,吳男又開
始強吻,色咪咪說「我們是男女朋友,這樣沒關係」,小華強硬拒絕表示「不是男女朋
友,才認識第1天」,仍被硬來,性侵得逞。小華擔心會懷孕,先買驗孕棒才返家,驗孕
時卻被祖母撞見,氣得帶她上警局提告。吳男得知小華提告後,以line傳訊息向她道歉
,稱「抱歉,沒有克制」等話。法院開庭時,吳男雖承認太興奮射精,但強調自射在內
褲裡,至於會傳訊息道歉,是因為親、抱對方,感到不好意思,絕未性侵,還辯稱,小
華同時與數名男生交往,即使有孕也非他的種。
高等法院指出,除小美證詞前後一致外,她提供的LINE對話內容提到「內射是哪招」,
而吳男回話僅一再表示「對不起」、「沒有克制」,認定吳男涉性侵犯行,今判他2年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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