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研議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上周五起上路,新規定勞工若在休息日加班,未滿4小時也須給
足4小時工資。但外界質疑,休息日若排定加班出勤,結果勞工沒照原定時數出勤,是否
應要請假扣薪?勞動部長郭芳煜昨指,將邀學者專家研議相關規定,一周內對外說明。
郭芳煜昨到立院備詢,有媒體問,一例一休上路,若勞工同意休息日加班出勤8小時,卻
只出勤5小時,剩下3小時是否要請假?
勞工請假恐傷權益
郭說,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曾在1993年解釋,若國定假日發生類似情況,僱主要依實際出勤
時數給薪並給加班費,未出勤時數則依勞工請假事由規定請假。但休息日是新的概念,若
要求勞工請假恐傷害勞工權益,將在一周內邀專家學者討論。
昨也有立委關心一例一休上路後,對企業增加多少成本。郭說,若全年52周休息日勞工全
加班,企業一年約增960億元支出;另新制要求特休假未休畢要折現,以受僱勞工平均年
資約7.5年,換算約13.4天特休假,估企業會增折現成本146億元。但若加計減少7天國定
假日、企業可減630億元成本後,企業實際年增476億元。記者唐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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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一例一休=實質週休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