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ezeX (Desmond)》之銘言:
: 企業成本增加500億,這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 小弟現為管理11人部門的小小主管(全公司300人),
: 昨天總經理佈達,1月1日起,7天假依法取消,
: 每人每周加班上限為4小時,部門可合併計算,
: 也就是說,小弟手上,每周只有44小時的加班可以核。
: 這邊跟大家報告一下,這行業每年4-6月是旺季,
: 3個月當中,12個周六,至少有8個周六要加班,
: 才能趕上進度,每天表定5:30下班,可是旺季都要加班1-2小時,
: 每周44小時,11個人肯定是不夠分的。
: 這點我在開會時提出來,馬上就被一位紅人同事噹啦~~
: 來分享一下他提的做法
: 週六加班這點,以後就請大家週六不要來公司,
: 但每周一,主管必須檢視工作進度,未達進度者,扣考績獎金。
: 同仁們自然會設法達成。
: 每日加班1-2小時這點,1月1日起,全公司取消打卡,由同仁自律上下班時間,
: 主管督導(幹又主管,以後我搞不好要天天打morning call)
: 其實,這樣可以預見,
: 大家的工作量,並沒有減低,
: 薪水,也沒有明顯提高,都還在公司的控制範圍內
: 但就是硬生生的少了7天假。
: 我就不懂,放那7天假的爭議最少,
: 影響營運的產業,給整日薪或擇日補休。
: 不影響營運的產業,就放假。
: 搞個一例一休,說是提高勞工加班費,又留這麼多漏洞給資方,
: 即使被抓到了,不提供員工出勤紀錄,罰個幾萬而已,根本不用不養,
: 這政府真的是來照顧勞工的嗎?
照你描述的情況
原本旺季都是有加班的
新法後改成加班限制在一週11人總44hr內
那麼即時扣除7天假
工時仍然有減少
這不就是大家想要的嗎
而且加班費還比較多
如果是二例,照原po公司風格
情況也不會更好吧
有一些問題是勞檢的問題
跟一例一休根本無關吧
公司違法的確跟政府有沒有落實檢查和懲罰有關
但與一例一休無關
至於業積不到扣考核之類
只是公司政策與一例一休更沒有關係
而且如果無法接受
你不會換公司嗎
市場經濟中勞工最大的優勢就是隨時都可以換雇主